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 (略) 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 (略)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 13:22 |
评审专家名单 | 林东胜,谢魁元,曾丹青,黄亚灵,郁华 | ||
总中标金额 | ¥17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兰、徐秀茹、郑文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1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19号国泰大厦5层A区-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 (略) | (略) 晋安区岳 (略) 236号( (略) 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 (略) 广场东区C地块)3#楼19层01办公 | 1,* | 98.02 |
采购包1(福建省 (略) 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后,必须自觉履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其投标文件承诺,负责本项目所需各种产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存放、现场交货、验收和售后等工作。 | 投标人应保证在供货时所有产品都是正规渠道产品。投标人所投的投标产品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采购人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高者为准。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并确保食品不过期、不变质。本招标文件中如出现标准已经过期的,投标人投标时可按招标文件或最新标准响应,但在执行过程中均应按最新标准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进场服务 | 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1,* |
采购人代表: | 林东胜 |
评审专家: | 谢魁元 、 曾丹青 、 黄亚灵 、 郁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服务类标准)*元以下1.5%;100 万元-*元 0.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8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 (略) 开户行: (略) 福建省分行 账 号: 4273 7898 15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 (略) 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项目: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经评审,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予以通过。
2、未中标人可前往我司领 (略) 的总分及排名。
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118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9号国泰大厦5层A区-6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方兰、徐秀茹、郑文龙
电话:0591-*
福建 (略)
2024年07月26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 (略) 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 (略)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 13:22 |
评审专家名单 | 林东胜,谢魁元,曾丹青,黄亚灵,郁华 | ||
总中标金额 | ¥17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兰、徐秀茹、郑文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1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19号国泰大厦5层A区-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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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略) | (略) 晋安区岳 (略) 236号( (略) 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 (略) 广场东区C地块)3#楼19层01办公 | 1,* | 98.02 |
采购包1(福建省 (略) 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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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后,必须自觉履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其投标文件承诺,负责本项目所需各种产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存放、现场交货、验收和售后等工作。 | 投标人应保证在供货时所有产品都是正规渠道产品。投标人所投的投标产品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采购人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高者为准。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并确保食品不过期、不变质。本招标文件中如出现标准已经过期的,投标人投标时可按招标文件或最新标准响应,但在执行过程中均应按最新标准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进场服务 | 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1,* |
采购人代表: | 林东胜 |
评审专家: | 谢魁元 、 曾丹青 、 黄亚灵 、 郁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服务类标准)*元以下1.5%;100 万元-*元 0.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8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 (略) 开户行: (略) 福建省分行 账 号: 4273 7898 15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 (略) 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项目: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经评审,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予以通过。
2、未中标人可前往我司领 (略) 的总分及排名。
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118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9号国泰大厦5层A区-6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方兰、徐秀茹、郑文龙
电话:0591-*
福建 (略)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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