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护航”在线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N01843

二、项目名称:出境“护航”在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6#楼6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万*仟*佰元整(大写)(4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3包

服务范围

对出境“护航”在线(省涉外安全预警信息服务)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工程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至第 1 包开发集成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止。

服务标准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依据文件:1、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与规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韦朝勇,艾立文,胡建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 (略) 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055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0分3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10分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N01843

二、项目名称:出境“护航”在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 (略) 未来中心十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2包

服务范围

第 2 包网络安全和密码测评。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

从软硬件系统试运行开始进行测评工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启动测评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完成测评任务。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行业及国家相关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韦朝勇,艾立文,胡建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 (略) 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055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分1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4分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N01843

二、项目名称:出境“护航”在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中国软件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昌平区昌盛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1包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 1 年内完成交付、试运行、验收工作。系统验收交付后,提供 3 年的技术支持。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艾立文,韦朝勇,胡建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 (略) 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055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6分1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16分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N01843

二、项目名称:出境“护航”在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6#楼6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万*仟*佰元整(大写)(4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3包

服务范围

对出境“护航”在线(省涉外安全预警信息服务)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工程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至第 1 包开发集成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止。

服务标准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依据文件:1、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与规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韦朝勇,艾立文,胡建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 (略) 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055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0分3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10分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N01843

二、项目名称:出境“护航”在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 (略) 未来中心十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2包

服务范围

第 2 包网络安全和密码测评。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

从软硬件系统试运行开始进行测评工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启动测评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完成测评任务。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行业及国家相关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韦朝勇,艾立文,胡建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 (略) 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055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分1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4分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N01843

二、项目名称:出境“护航”在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中国软件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昌平区昌盛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第1包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 1 年内完成交付、试运行、验收工作。系统验收交付后,提供 3 年的技术支持。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艾立文,韦朝勇,胡建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出境“护航”在线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 (略) 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055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6分1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16分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