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秸秆清运绿化维护项目-成交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秸秆清运绿化维护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4-19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秸秆清运绿化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宛城政采磋商-2024-19-1 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河南锦广 (略) (略) 宛城区瓦店镇逵营村2组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秸秆清运绿化维护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年(服务期满后,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乔丽(组长)、李峰、马利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的标准,以现金或转账支付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河南省· 宛城区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宛城区瓦店镇
联系人:李大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独山大道中段
联系人:翟丰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丰艳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4-19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秸秆清运绿化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宛城政采磋商-2024-19-1 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河南锦广 (略) (略) 宛城区瓦店镇逵营村2组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秸秆清运绿化维护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年(服务期满后,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乔丽(组长)、李峰、马利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的标准,以现金或转账支付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河南省· 宛城区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宛城区瓦店镇
联系人:李大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独山大道中段
联系人:翟丰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丰艳
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河南尧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标书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