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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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WZZB-2024-019)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
中标人:西藏丹卓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标价格:34.*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WZZB-2024-019
二、项目名称: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丹卓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城关区纳金街道塔玛社区世邦东城一号14栋2单元11层
6号
成交金额:*.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

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01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鉴波、李贝、蒋明芳。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
(成交金额的1.5%),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本公司将参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接受质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 (略) ”上发布。
2.谈判时间:2024年07月26日12时00分
3.定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2.83分。
6.合同履行日期:请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 (略)
地址: (略) 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6-1-3-302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67 (略) 内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89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0a7739
附件1-9
附件1-9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四川 (略) (单位名称)的建账日至令
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西藏丹卓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
业名称),从业人负8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微型
企业
之合”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
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预豹
、如有虚假,
法承担相应
☆西事多房
320
企业名称(盖章):西离
县意迩
(普通合伙)》

期:2024年
526日
之eo2oo
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提供货物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适用。符合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非中小型企业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WZZB-2024-019)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
中标人:西藏丹卓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标价格:34.*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WZZB-2024-019
二、项目名称: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丹卓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城关区纳金街道塔玛社区世邦东城一号14栋2单元11层
6号
成交金额:*.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

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01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鉴波、李贝、蒋明芳。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
(成交金额的1.5%),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本公司将参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接受质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 (略) ”上发布。
2.谈判时间:2024年07月26日12时00分
3.定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2.83分。
6.合同履行日期:请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 (略)
地址: (略) 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6-1-3-302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67 (略) 内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89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0a7739
附件1-9
附件1-9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四川 (略) (单位名称)的建账日至令
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建账日至今财务账务梳理咨询工作(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西藏丹卓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
业名称),从业人负8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微型
企业
之合”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
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预豹
、如有虚假,
法承担相应
☆西事多房
320
企业名称(盖章):西离
县意迩
(普通合伙)》

期:2024年
526日
之eo2oo
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提供货物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适用。符合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非中小型企业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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