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标
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标
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2310-*-04-01-*
1.4 招标人:庐江 (略)
1.5 项目业主:庐江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
2.5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地上6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结构加固、墙体改拆、门窗更换、屋面及防水修复、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改造、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见图纸、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
2.7 合同估算价:2800.*元
2.8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地上6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墙体改拆、门窗更换、屋面及防水修复、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改造、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见图纸、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1和3.1.6要求。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具体详见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6日 至2024年07月26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庐江县庐 (略)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城西大道156号庐江高新智造产业园综合楼四楼
邮 编:*
联系人:俞先生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诺金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0号
邮 编:*
联系人:毕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5724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0535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庐江支行(中国工 (略) 庐江县支行)
0天1小时4分12秒
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5日
开标日期:2024年7月26日
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安 (略)
地址: (略) 屯溪区屯光大道16号绿地滨江*号S5幢A309
投标报价: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51)
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庐江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高新 (略) 16 号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诺金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0号
项目负责人:毕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诺金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0号,联系人:毕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 (略) 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27日
0天0小时12分53秒
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2310-*-04-01-*
1.4 招标人:庐江 (略)
1.5 项目业主:庐江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
2.5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地上6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结构加固、墙体改拆、门窗更换、屋面及防水修复、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改造、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见图纸、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
2.7 合同估算价:2800.*元
2.8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地上6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墙体改拆、门窗更换、屋面及防水修复、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改造、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见图纸、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1和3.1.6要求。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具体详见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6日 至2024年07月26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庐江县庐 (略)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城西大道156号庐江高新智造产业园综合楼四楼
邮 编:*
联系人:俞先生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诺金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0号
邮 编:*
联系人:毕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5724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0535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庐江支行(中国工 (略) 庐江县支行)
0天1小时4分12秒
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5日
开标日期:2024年7月26日
庐江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安 (略)
地址: (略) 屯溪区屯光大道16号绿地滨江*号S5幢A309
投标报价: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51)
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庐江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高新 (略) 16 号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诺金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0号
项目负责人:毕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诺金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0号,联系人:毕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 (略) 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27日
0天0小时12分5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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