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财务审计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财务审计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4-07-0311
二、项目名称:
(略) 中心血站如皋分站财务审计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
如皋皋审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如城 (略) 1号
中标(成交)金额:
*元
服务类: | |
---|---|
名称: | (略) 中心血站如皋分站财务审计服务采购 |
服务范围: | (略) 中心血站如皋分站2021年6月-2024年6月财务审计。 |
服务要求: | (一)供应商应建立审计质量内部控制体系,真实、完整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承办的审计业务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负责。如审计结果严重失实,质量低劣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安排,推进审计各项工作流程,并编写审计报告,在审计结束后10天内连同其他相关资料一并移交给委托人。 (三)审计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四)委托实施的审计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计任务而无正当理由的,扣减相应项目审计费。 (五)供应商不得遗失、损坏、篡改各类资料。如发生此类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审计协议,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六)除下述情况外,供应商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方及所属单位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采购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具体要求开展委托工作,接受采购单位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本项目后,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并拟定费用通知单,经采购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凭据。 |
服务时间: | 一个月。 |
服务标准: | (一)考核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及时出具审计报告。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任务。 (二)在接到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德宏、顾小兵、葛玲琳、沈勤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 (略) 中心血站如皋分站
地址: (略) 如城街道 (略) 120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炜贤
电 话:*
一、项目编号:
*-2024-07-0311
二、项目名称:
(略) 中心血站如皋分站财务审计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
如皋皋审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如城 (略) 1号
中标(成交)金额:
*元
服务类: | |
---|---|
名称: | (略) 中心血站如皋分站财务审计服务采购 |
服务范围: | (略) 中心血站如皋分站2021年6月-2024年6月财务审计。 |
服务要求: | (一)供应商应建立审计质量内部控制体系,真实、完整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承办的审计业务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负责。如审计结果严重失实,质量低劣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安排,推进审计各项工作流程,并编写审计报告,在审计结束后10天内连同其他相关资料一并移交给委托人。 (三)审计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四)委托实施的审计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计任务而无正当理由的,扣减相应项目审计费。 (五)供应商不得遗失、损坏、篡改各类资料。如发生此类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审计协议,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六)除下述情况外,供应商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方及所属单位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采购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具体要求开展委托工作,接受采购单位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本项目后,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并拟定费用通知单,经采购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凭据。 |
服务时间: | 一个月。 |
服务标准: | (一)考核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及时出具审计报告。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任务。 (二)在接到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德宏、顾小兵、葛玲琳、沈勤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 (略) 中心血站如皋分站
地址: (略) 如城街道 (略) 120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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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范炜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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