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大李小李还建新村专用低压供电专用配电室至末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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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大李小李还建新村专用低压供电专用配电室至末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大李小李还建新村专用低压供电(专用配电室至末端)工程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108

招标概况 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大李小李还建新村专用低压供电(专用配电室至末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于2024-05-14 (略) (略) 公开招标,2024-07- (略) (略) (略) (略) 民之家四楼开标, 并于2024-07-26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武汉华开 (略) 武 (略)
投标报价(万元)/费率 1519.* 1526.* 1532.*
质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60 60 60
项目负责人姓名 郭倩莹 熊磊 潘少丰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鄂*9 鄂*7 鄂*2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合格 合格 合格
评标情况资料 见附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武汉 (略) 见附件
(略) 鸿 (略) 见附件
湖北鑫 (略) 见附件
湖北中 (略) 见附件
湖北鼎正 (略) 见附件
武汉华开 (略) 见附件
武汉烽火 (略) 见附件
湖北 (略) 见附件
武 (略) 见附件
(略) 胜达 (略) 见附件
(略) 见附件
中标公示时段 2024-07-29 14:49:19 至 2024-08-01 14:49:19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湖北坤哲 (略)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457号第11栋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敏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q.com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招标人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姚丽
电话(传真) * 地址 (略) 江夏区腾讯大道阳光创谷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坤哲 (略) 联系人 李敏
电话(传真) * 地址 汉阳大道457号第11栋
行政监督部门 江夏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027-* 地址 (略) 江夏区江夏大道189号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地址 /
备注

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大李小李还建新村专用低压供电(专用配电室至末端)工程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108

招标概况 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大李小李还建新村专用低压供电(专用配电室至末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于2024-05-14 (略) (略) 公开招标,2024-07- (略) (略) (略) (略) 民之家四楼开标, 并于2024-07-26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武汉华开 (略) 武 (略)
投标报价(万元)/费率 1519.* 1526.* 1532.*
质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60 60 60
项目负责人姓名 郭倩莹 熊磊 潘少丰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鄂*9 鄂*7 鄂*2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合格 合格 合格
评标情况资料 见附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武汉 (略) 见附件
(略) 鸿 (略) 见附件
湖北鑫 (略) 见附件
湖北中 (略) 见附件
湖北鼎正 (略) 见附件
武汉华开 (略) 见附件
武汉烽火 (略) 见附件
湖北 (略) 见附件
武 (略) 见附件
(略) 胜达 (略) 见附件
(略) 见附件
中标公示时段 2024-07-29 14:49:19 至 2024-08-01 14:49:19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湖北坤哲 (略)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457号第11栋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敏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q.com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招标人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姚丽
电话(传真) * 地址 (略) 江夏区腾讯大道阳光创谷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坤哲 (略) 联系人 李敏
电话(传真) * 地址 汉阳大道457号第11栋
行政监督部门 江夏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027-* 地址 (略) 江夏区江夏大道189号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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