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巢经开区厂区挡土墙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巢经开区厂区挡土墙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巢经开区厂区挡土墙修复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巢经开区厂区挡土墙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2024AKKWQ*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7月29日
安巢经开区厂区挡土墙修复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合肥巢湖经开区岠嶂新村
投标报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7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略)
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 (略) 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高娅娅,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2024年07月29日
安巢经开区厂区挡土墙修复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巢经开区厂区挡土墙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2024AKKWQ*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7月29日
安巢经开区厂区挡土墙修复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合肥巢湖经开区岠嶂新村
投标报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7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略)
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 (略) 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高娅娅,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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