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505破11号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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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闽0505破11号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日, (略) (略) 作出(2024)闽05破申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闽05破申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此案移交泉 (略) 审理。 (略) (略) 司法鉴定管理处摇号选定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

**日,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泉 (略) 审判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现场统计、公布表决结果。根据一债会现场签到的情况,出席一债会的债权人共3家,未出席1家,故对一债会各项议案均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家。

截止**日,管理人对现场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情况如下: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确认金额

《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关于是否垫付追收股东出资诉讼成本的方案》

1

(略) 泉 (略)

66,400.00

同意

同意

反对

2

泉州农村 (略) 泉港支行

11,460,894.16

同意

同意

反对

3

国家税 (略) 泉港区税务局

100.00

同意

同意

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表决通过《关于是否垫付追收股东出资诉讼成本的方案》。该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日


附件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pdf 下载
,福建, (略) ,泉港区,泉州,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日, (略) (略) 作出(2024)闽05破申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闽05破申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此案移交泉 (略) 审理。 (略) (略) 司法鉴定管理处摇号选定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

**日,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泉 (略) 审判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现场统计、公布表决结果。根据一债会现场签到的情况,出席一债会的债权人共3家,未出席1家,故对一债会各项议案均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家。

截止**日,管理人对现场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情况如下: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确认金额

《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关于是否垫付追收股东出资诉讼成本的方案》

1

(略) 泉 (略)

66,400.00

同意

同意

反对

2

泉州农村 (略) 泉港支行

11,460,894.16

同意

同意

反对

3

国家税 (略) 泉港区税务局

100.00

同意

同意

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表决通过《关于是否垫付追收股东出资诉讼成本的方案》。该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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