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505破11号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4闽0505破11号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日, (略) (略) 作出(2024)闽05破申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闽05破申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此案移交泉 (略) 审理。 (略) (略) 司法鉴定管理处摇号选定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
**日,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泉 (略) 审判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现场统计、公布表决结果。根据一债会现场签到的情况,出席一债会的债权人共3家,未出席1家,故对一债会各项议案均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家。
截止**日,管理人对现场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情况如下:
债权编号 | 债权人名称 | 确认金额 | 《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 |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 《关于是否垫付追收股东出资诉讼成本的方案》 |
1 | (略) 泉 (略) | 66,400.00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2 | 泉州农村 (略) 泉港支行 | 11,460,894.16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3 | 国家税 (略) 泉港区税务局 | 100.00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表决通过《关于是否垫付追收股东出资诉讼成本的方案》。该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日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日, (略) (略) 作出(2024)闽05破申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闽05破申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此案移交泉 (略) 审理。 (略) (略) 司法鉴定管理处摇号选定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
**日,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泉 (略) 审判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现场统计、公布表决结果。根据一债会现场签到的情况,出席一债会的债权人共3家,未出席1家,故对一债会各项议案均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家。
截止**日,管理人对现场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情况如下:
债权编号 | 债权人名称 | 确认金额 | 《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 |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 《关于是否垫付追收股东出资诉讼成本的方案》 |
1 | (略) 泉 (略) | 66,400.00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2 | 泉州农村 (略) 泉港支行 | 11,460,894.16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3 | 国家税 (略) 泉港区税务局 | 100.00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表决通过《关于是否垫付追收股东出资诉讼成本的方案》。该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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