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主体大楼户外提升改造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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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主体大楼户外提升改造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ZHGL[CS]*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主体大楼户外提升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宁德 (略) (略) 柘荣县双城镇文昌北路六巷53号 1,558,000.00元 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主体大楼户外提升改造项目):

工程类(宁德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主体大楼户外提升改造项目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宁德 (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郑升润 闽*3 1,55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隆明
评审专家: 叶信红 、 郑仁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按此收费标准计取。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主体大楼户外提升改造项目:1.39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政和县东平镇振东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江滨中路127号十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雅宁

电话:*

福建 (略)

**日


一、项目编号:[*]ZHGL[CS]*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主体大楼户外提升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宁德 (略) (略) 柘荣县双城镇文昌北路六巷53号 1,558,000.00元 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主体大楼户外提升改造项目):

工程类(宁德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主体大楼户外提升改造项目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宁德 (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郑升润 闽*3 1,55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隆明
评审专家: 叶信红 、 郑仁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按此收费标准计取。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主体大楼户外提升改造项目:1.39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政和县东平镇振东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江滨中路127号十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雅宁

电话:*

福建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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