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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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中标

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备案的通知,合高经贸〔2017〕141号

1.4 招标人: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GGBZ0009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GGBZ00093

2.5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与天堂寨路交口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9.85亩,主要建设住宅小区和9班幼儿园,其中住宅小区占地54.07亩,幼儿园占地5.78亩。本次对住宅小区的室外景观等进行品质提升改造,景观总面积约2万平米。提升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入口提升改造(含亮化)、室外景观绿化提升(含景观灯)、地下室整体优化提升、增设休闲娱乐设施及健身器材等、增加局部监控设施改造、增设屋面晾晒设施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项目投资估算:15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自项目开始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9 招标范围:详见建设规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76.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1个单项合同景观面积不少于1万平米的居住建筑景观设计业绩。

3.1.3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4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 至**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AGGBZ0009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日期:**日

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水安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

投标报价:*.00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始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高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高新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01室,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5分3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15分

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备案的通知,合高经贸〔2017〕141号

1.4 招标人: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GGBZ0009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GGBZ00093

2.5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与天堂寨路交口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9.85亩,主要建设住宅小区和9班幼儿园,其中住宅小区占地54.07亩,幼儿园占地5.78亩。本次对住宅小区的室外景观等进行品质提升改造,景观总面积约2万平米。提升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入口提升改造(含亮化)、室外景观绿化提升(含景观灯)、地下室整体优化提升、增设休闲娱乐设施及健身器材等、增加局部监控设施改造、增设屋面晾晒设施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项目投资估算:15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自项目开始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9 招标范围:详见建设规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76.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1个单项合同景观面积不少于1万平米的居住建筑景观设计业绩。

3.1.3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4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 至**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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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AGGBZ0009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日期:**日

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擢秀园)室外景观等品质提升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水安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

投标报价:*.00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始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高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高新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01室,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5分3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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