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太平镇柴咀村白运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藤县太平镇柴咀村白运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藤县太平镇柴咀村白运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001 | ||
招标人 |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鑫磐工程 (略) | ||||
建设规模 | 屋面改造装修工程、新建挡土墙、护坡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第二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7月 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 (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炎强(注册证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桂*;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蒋庆华(注册证编号:桂*;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韦丽果(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略) (广西?藤县)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项目名称 | 藤县太平镇柴咀村白运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001 | ||
招标人 |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鑫磐工程 (略) | ||||
建设规模 | 屋面改造装修工程、新建挡土墙、护坡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第二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7月 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 (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炎强(注册证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桂*;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蒋庆华(注册证编号:桂*;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韦丽果(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略) (广西?藤县)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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