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桥镇新桥村原新亚厂房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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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桥镇新桥村原新亚厂房续租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头桥镇 村(社区) 新桥村
组别--登记日期**
是否续租
资产类型厂房
交易面积200.00平方米
项目描述该房屋坐落于头桥镇新桥村,房屋面积200㎡。现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商定(超过2/3),同意原承租人继续承租,在去年租金5000元/年的基础上上涨10%,即租金5500元/年,续租期限1年。该房屋不得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项目。成交方不得将标的物转租他人。
项目位置 (略) 广陵区头桥镇新桥村
项目四至东至: 住宅地 南至:住宅地 西至: 新桥路 北至:组级路
附属设施--
补充说明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交纳。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7、不接受联合报名。
项目审查表
审查表1.jpg
审查表2.jpg
审查表3.jpg
审查表4.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会议记录.jpg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略) 广陵区头桥镇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使用权人 (略) 广陵区头桥镇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权属类型集体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权证名称--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15:39
交易地点--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1年0月
标段描述该房屋坐落于头桥镇新桥村,房屋面积200㎡。现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商定(超过2/3),同意原承租人继续承租,在去年租金5000元/年的基础上上涨10%,即租金5500元/年,续租期限1年。该房屋不得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项目。成交方不得将标的物转租他人。
交易面积200.0000平方米
服务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0.00
交易底价5500.00元
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协商
成交人*廷勤
成交日期**
成交总金额5500.00元
补充说明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交纳。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7、不接受联合报名。
转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广陵区头桥镇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冯志安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沈艳丽联系电话*
废标单位信息
序号 投标单位 废标理由
暂无数据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头桥镇 村(社区) 新桥村
组别--登记日期**
是否续租
资产类型厂房
交易面积200.00平方米
项目描述该房屋坐落于头桥镇新桥村,房屋面积200㎡。现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商定(超过2/3),同意原承租人继续承租,在去年租金5000元/年的基础上上涨10%,即租金5500元/年,续租期限1年。该房屋不得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项目。成交方不得将标的物转租他人。
项目位置 (略) 广陵区头桥镇新桥村
项目四至东至: 住宅地 南至:住宅地 西至: 新桥路 北至:组级路
附属设施--
补充说明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交纳。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7、不接受联合报名。
项目审查表
审查表1.jpg
审查表2.jpg
审查表3.jpg
审查表4.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会议记录.jpg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略) 广陵区头桥镇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使用权人 (略) 广陵区头桥镇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权属类型集体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权证名称--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15:39
交易地点--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1年0月
标段描述该房屋坐落于头桥镇新桥村,房屋面积200㎡。现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商定(超过2/3),同意原承租人继续承租,在去年租金5000元/年的基础上上涨10%,即租金5500元/年,续租期限1年。该房屋不得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项目。成交方不得将标的物转租他人。
交易面积200.0000平方米
服务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0.00
交易底价5500.00元
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协商
成交人*廷勤
成交日期**
成交总金额5500.00元
补充说明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交纳。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7、不接受联合报名。
转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广陵区头桥镇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冯志安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沈艳丽联系电话*
废标单位信息
序号 投标单位 废标理由
暂无数据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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