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告时间 **日 20:35
评审专家名单 叶上祥,陈爱平,邓颖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雷燕
项目联系电话 0715-*/*
采购单位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旗鼓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33:27|发布单位:|项目监管地:|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01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辉越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咸安区浮山盘泗洲咸宁碧桂园(芷岸青林二街),56幢9单元6层6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11.*(万元)

综合评分法: 92.31(分)

服务类

名称: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叶上祥,陈爱平,邓颖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 (略) 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湖北 (略) 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7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 (略) 旗鼓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燕

电 话:0715-*/*

,咸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告时间 **日 20:35
评审专家名单 叶上祥,陈爱平,邓颖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雷燕
项目联系电话 0715-*/*
采购单位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旗鼓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33:27|发布单位:|项目监管地:|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01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辉越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咸安区浮山盘泗洲咸宁碧桂园(芷岸青林二街),56幢9单元6层6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11.*(万元)

综合评分法: 92.31(分)

服务类

名称:机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叶上祥,陈爱平,邓颖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 (略) 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湖北 (略) 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7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 (略) 旗鼓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燕

电 话:0715-*/*

,咸宁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