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0116破17号关于成都萝蔓尼蒂鞋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2024川0116破17号关于成都萝蔓尼蒂鞋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成都 (略) 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2024年6月5日, (略) 双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4)川0116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 (略) (以下简称“ (略) ”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6月12日, (略) 作出(2024)川0116破1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破产清算各项工作。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履 (略) 职工债权的义务。根据管理人现接管到的相应材料、向有关部门咨询获取的信息及对债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等,现对职工债权公示如下:
根据现有材料, (略) 欠付职工债权涉及职工0人,欠付金额为0元。
债权人、债务人对上述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即在2024年8月13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附相应证据材料。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略) 破产程序终结前,若管理人新发现、新确认职工债权的,将予以补充公示。
特此公告
成都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锦 (略) 三段1号IFS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1603室
关于成都 (略) 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2024年6月5日, (略) 双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4)川0116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 (略) (以下简称“ (略) ”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6月12日, (略) 作出(2024)川0116破1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破产清算各项工作。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履 (略) 职工债权的义务。根据管理人现接管到的相应材料、向有关部门咨询获取的信息及对债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等,现对职工债权公示如下:
根据现有材料, (略) 欠付职工债权涉及职工0人,欠付金额为0元。
债权人、债务人对上述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即在2024年8月13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附相应证据材料。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略) 破产程序终结前,若管理人新发现、新确认职工债权的,将予以补充公示。
特此公告
成都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锦 (略) 三段1号IFS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1603室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