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6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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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6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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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受 (略) 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20 (略) 郝家桥镇泾灵南村6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20 (略) 郝家桥镇泾灵南村6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4-07-29 16:32:15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评标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元 (略) | *.3元 | 180天 | 合格 | 王宏升 | 宁*5 | 95.6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 (略) | *.69元 | 180天 | 合格 | 张俱文 | 宁*3 | 95.61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 (略) | *.27元 | 180天 | 合格 | 郑宝华 | 宁*0 | 95.33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郝家桥镇人民政府或 (略) 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
八、公示期:2024-07-29至2024-08-0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根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陈永存 电 话:*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略)
日期:2024-07-29 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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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受 (略) 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20 (略) 郝家桥镇泾灵南村6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20 (略) 郝家桥镇泾灵南村6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4-07-29 16:32:15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评标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元 (略) | *.3元 | 180天 | 合格 | 王宏升 | 宁*5 | 95.6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 (略) | *.69元 | 180天 | 合格 | 张俱文 | 宁*3 | 95.61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 (略) | *.27元 | 180天 | 合格 | 郑宝华 | 宁*0 | 95.33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郝家桥镇人民政府或 (略) 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
八、公示期:2024-07-29至2024-08-0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根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陈永存 电 话:*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略)
日期:2024-07-29 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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