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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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Q-2024-193

采购方式:询比

采购公告发出日期:**日

采购日期:**日

第一标包成交供应商名称:安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临泉县工业园区金禾面粉厂东侧

报价:*元

第二标包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惠安县螺阳镇城南工业区侨群村199号

报价: *元

第三标包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利辛县城关镇青年北路与子胥大道家口向北300 (略) 内

报价:*元

服务期限:第一标包30日历天;第二标包28日历天;第三标包30日历天。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校服2000套。每套校服含夏装一套(两件T恤,一条夏裤),秋装一套(上衣和裤子)和冬装一件(棉服一件)。

预算金额:*元,其中第一标包:夏装*元;第二标包:秋装*元;第三标包:冬装*元。

评审小组名单:徐静、刘廷杰、张锐

采购人名称: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

地址:利辛县高新路

联系人:侯玉林

联系方式:0558-*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办2601室

项目负责人:任岩 联系电话:0558-*

公告期限:**日至2024年7月 30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1.利辛县高新路,联系电话:0558-*;

2.利辛县青年路中国银行四楼,联系电话:055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教育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

**日


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Q-2024-193

采购方式:询比

采购公告发出日期:**日

采购日期:**日

第一标包成交供应商名称:安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临泉县工业园区金禾面粉厂东侧

报价:*元

第二标包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惠安县螺阳镇城南工业区侨群村199号

报价: *元

第三标包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利辛县城关镇青年北路与子胥大道家口向北300 (略) 内

报价:*元

服务期限:第一标包30日历天;第二标包28日历天;第三标包30日历天。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校服2000套。每套校服含夏装一套(两件T恤,一条夏裤),秋装一套(上衣和裤子)和冬装一件(棉服一件)。

预算金额:*元,其中第一标包:夏装*元;第二标包:秋装*元;第三标包:冬装*元。

评审小组名单:徐静、刘廷杰、张锐

采购人名称: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

地址:利辛县高新路

联系人:侯玉林

联系方式:0558-*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办2601室

项目负责人:任岩 联系电话:0558-*

公告期限:**日至2024年7月 30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1.利辛县高新路,联系电话:0558-*;

2.利辛县青年路中国银行四楼,联系电话:055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教育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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