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溪旧镇段河道清理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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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溪旧镇段河道清理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溪旧镇段河道清理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采购单位 漳浦县旧镇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漳浦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9:2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学鸿、郭北剑、谢艺真
总成交金额 ¥2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漳浦县旧镇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漳浦县旧 (略) 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平和县小溪 (略) 103-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曾 *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TL财[24-07]03(招标文件编号:TL财[24-07]03)

二、项目名称: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溪旧镇段河道清理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浦县古 (略) 680号7区11幢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河道清理 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溪旧镇段河道清理 (1)保证做到每周1次以上的清扫频率;(要求提供清扫记录台账及前后对比照片)
(2)及时对作业范围内漂浮的木头、垃圾、水葫芦、病死动物尸体等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理;
(3)及时对作业范围河道、岸上10米、岸堤护坡的垃圾进行清理打扫;
(4)除台风和大暴雨等恶劣天气,保洁队*必须每周3次以上巡查(要求提供每周3次巡查记录台账)
自合同签订起 2年 (1)成交供应商应以水面常年保持整洁为目标要求,配备足够的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2)作业人员要身体健康,具有水上作业技能,人员要统一穿着救生衣和保洁服装,佩证上岗;(3)市级重大活动及突击性任务检查或发生突发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听从采购人的指挥,无条件按采购人的要求,增加设备、人员的投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打捞清理,保持水面干净。(4)成交供应商对人员、船只、机械的安全负责,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5)对船只陈旧、漏水的要及时维修和更换;(6)清理出来的漂浮木头、垃圾等漂浮物应在24小时内清运到垃圾处理厂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确保不“滴、撒、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学鸿、郭北剑、谢艺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3700元,折扣率0.8,实际代理服务费296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浦县旧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漳浦县旧 (略) 12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 (略) 103-39号            

联系方式:小曾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溪旧镇段河道清理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采购单位 漳浦县旧镇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漳浦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9:2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学鸿、郭北剑、谢艺真
总成交金额 ¥2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漳浦县旧镇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漳浦县旧 (略) 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平和县小溪 (略) 103-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曾 *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TL财[24-07]03(招标文件编号:TL财[24-07]03)

二、项目名称: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溪旧镇段河道清理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浦县古 (略) 680号7区11幢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河道清理 漳浦县旧镇镇浯江溪旧镇段河道清理 (1)保证做到每周1次以上的清扫频率;(要求提供清扫记录台账及前后对比照片)
(2)及时对作业范围内漂浮的木头、垃圾、水葫芦、病死动物尸体等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理;
(3)及时对作业范围河道、岸上10米、岸堤护坡的垃圾进行清理打扫;
(4)除台风和大暴雨等恶劣天气,保洁队*必须每周3次以上巡查(要求提供每周3次巡查记录台账)
自合同签订起 2年 (1)成交供应商应以水面常年保持整洁为目标要求,配备足够的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2)作业人员要身体健康,具有水上作业技能,人员要统一穿着救生衣和保洁服装,佩证上岗;(3)市级重大活动及突击性任务检查或发生突发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听从采购人的指挥,无条件按采购人的要求,增加设备、人员的投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打捞清理,保持水面干净。(4)成交供应商对人员、船只、机械的安全负责,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5)对船只陈旧、漏水的要及时维修和更换;(6)清理出来的漂浮木头、垃圾等漂浮物应在24小时内清运到垃圾处理厂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确保不“滴、撒、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学鸿、郭北剑、谢艺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3700元,折扣率0.8,实际代理服务费296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浦县旧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漳浦县旧 (略) 12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 (略) 103-39号            

联系方式:小曾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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