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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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RZB[CS]*

二、项目名称: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 (略)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3号楼G516-41号 86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

服务类(黑龙江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尾气遥数据采集服务 两套固定式遥感数据统计服务及六辆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其中五辆提供遥感监测数据,一辆提供辅助遥感监测的气象数据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对比数据)的相关运行技术服务。 一、采购内容和基本要求投标人提供专业的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辆正常运行的技术服务,以及固定式遥感数据和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辆监测数据查询、统计服务。1、完成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及设备的日常操作、数据监测及上传工作;完成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及固定式遥感数据的查询及统计工作。2、保证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出车率达到100%(除大风、雨、雪天气、昼间工作温度低于-10℃、车辆发生故障、节假日由*方自行安排等情况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6小时,出具的柴油车有效监测数据全年不得少于10万条,并保证将有效数据上 (略) 遥感监测平台。3、熟练驾驶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的车辆二、验收考核要求2.1车辆运转正常,车辆标识等清楚、完整、车辆灯火齐全。2.2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及设备出现故障、异常,须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及时报告。2.3车辆全部停放至指定地点统一管理。2.4每台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按相关标准要求报送有效监测数据记录,抓拍图片清晰,车牌识别无误,监测数据有效。2.5六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同种污染物超标两次及以上的固定式遥感监测数据须打印报告单。2.6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辆的遥感监测原始数据需保存、备份并及时上交。2.7提供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时能按规程有效应对。2.8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监测的柴油车有效数据全年不得少于10万条,备份并及时上交。2.9每天查看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辆及固定式遥感监测数据并完成如下统计工作。2.9.1每天筛选出有效遥感监测数据。2.9.2每天向第一次超标柴油车车主发送提醒短信。2.9.3每月汇总生成遥感监测统计报告。2.9.4每月汇总生成六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同种污染物超标两次及以上的固定式遥感监测数据信息统计报告。2.9.5每年汇总生成遥感监测统计报告。2.10 该项目采集的遥感数据非经授权不允许用作其他用途。三、监测地域范围要求3.1提供固定式遥感监测数据的监测设备运行在学府路与先锋路进出城口。3.2 遥感专用特种监测 (略) 公安交通管理局批准的11个监测点位,视现场情况开展遥感监测工作。3.3 根据要求到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遥感监测,包括节假日、重污染天气期间及重要活动出勤等特殊任务要求。 四、技术服务费用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确保固定式遥感监测和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数据采集、传输、统计及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辆(非公务用车)燃油,维修等费用。 合同签订后一年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6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大力(采购人代表)、段海峰、宋明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计取,代理费不足*仟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不足*仟元人 (略) 场调节价,收取人民币*仟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 1.297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81.67 7.00 10.00 98.67 1 1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77.67 7.00 9.99 94.66 2 2
中科指南针(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76.00 5.00 9.98 90.98 3 3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71.33 5.00 9.98 86.31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控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道里区通达街4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钢铁街115-1号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 (略)

电话:0451-*

黑龙 (略)

**日


一、项目编号:[*]HRZB[CS]*

二、项目名称: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 (略)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3号楼G516-41号 86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

服务类(黑龙江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尾气遥数据采集服务 两套固定式遥感数据统计服务及六辆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其中五辆提供遥感监测数据,一辆提供辅助遥感监测的气象数据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对比数据)的相关运行技术服务。 一、采购内容和基本要求投标人提供专业的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辆正常运行的技术服务,以及固定式遥感数据和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辆监测数据查询、统计服务。1、完成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及设备的日常操作、数据监测及上传工作;完成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及固定式遥感数据的查询及统计工作。2、保证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出车率达到100%(除大风、雨、雪天气、昼间工作温度低于-10℃、车辆发生故障、节假日由*方自行安排等情况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6小时,出具的柴油车有效监测数据全年不得少于10万条,并保证将有效数据上 (略) 遥感监测平台。3、熟练驾驶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的车辆二、验收考核要求2.1车辆运转正常,车辆标识等清楚、完整、车辆灯火齐全。2.2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及设备出现故障、异常,须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及时报告。2.3车辆全部停放至指定地点统一管理。2.4每台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按相关标准要求报送有效监测数据记录,抓拍图片清晰,车牌识别无误,监测数据有效。2.5六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同种污染物超标两次及以上的固定式遥感监测数据须打印报告单。2.6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辆的遥感监测原始数据需保存、备份并及时上交。2.7提供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时能按规程有效应对。2.8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监测的柴油车有效数据全年不得少于10万条,备份并及时上交。2.9每天查看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辆及固定式遥感监测数据并完成如下统计工作。2.9.1每天筛选出有效遥感监测数据。2.9.2每天向第一次超标柴油车车主发送提醒短信。2.9.3每月汇总生成遥感监测统计报告。2.9.4每月汇总生成六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同种污染物超标两次及以上的固定式遥感监测数据信息统计报告。2.9.5每年汇总生成遥感监测统计报告。2.10 该项目采集的遥感数据非经授权不允许用作其他用途。三、监测地域范围要求3.1提供固定式遥感监测数据的监测设备运行在学府路与先锋路进出城口。3.2 遥感专用特种监测 (略) 公安交通管理局批准的11个监测点位,视现场情况开展遥感监测工作。3.3 根据要求到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遥感监测,包括节假日、重污染天气期间及重要活动出勤等特殊任务要求。 四、技术服务费用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确保固定式遥感监测和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数据采集、传输、统计及遥感专用特种监测车辆(非公务用车)燃油,维修等费用。 合同签订后一年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6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大力(采购人代表)、段海峰、宋明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计取,代理费不足*仟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不足*仟元人 (略) 场调节价,收取人民币*仟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 1.297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81.67 7.00 10.00 98.67 1 1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77.67 7.00 9.99 94.66 2 2
中科指南针(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76.00 5.00 9.98 90.98 3 3
黑龙江 (略) 通过 通过 71.33 5.00 9.98 86.31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控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道里区通达街4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钢铁街115-1号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 (略)

电话:0451-*

黑龙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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