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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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JSWJ-C2024-0018

二、项目名称: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略) *MB1B92074X (略) 拱墅区湖州街51号 91.88(均分制)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起于常武路,止于湖滨路,路线全长5.8公里,一般路段路基宽31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沥青混凝土路面。跨永安河、杨木桥浜、太滆运河新建桥梁3座,同步实施管线、绿化景观、环境保护等附属工程。匡算总投资约9.5亿元。

服务内容:对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地块进行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完成《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

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确保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确认文物资源区域评估作业条件,尽快开展工作。

3、成交供应商应开展详细的前期调查工作, (略) 文物局提供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情况,不可移动文物情况,结合地块区域历史文化信息,开工前编制科学合理的《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方案》,与开工通知书一 (略) 文物局。《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方案》 (略) 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开工。

4、如发现重要文物或历史遗迹,应及 (略) 文物局。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签发指令60个晴好日历天内完成文物资源评估工作,并通过专家审查。如遇重要考古发现经采购人确认后可适当顺延。

服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日第四次修正)

《 (略) 文物保护条例》(**日修改)

《关于做好当前基本建设考古工作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通知》(文物保函〔2015〕2885号)

《关于进 (略) 考古工作管理的意见》(苏文物保〔2020〕103号)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修订版)》(国家文物局2009年)

《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国家文物局2017年)

《田野考古学(修订版)》(吉林大学出版社2014年)

如现行法律法规与上述法律法规有冲突,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勇、龚俞、樊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的70%计取,代理费金额为141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武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天宁区中吴大道1289号

联系人:龚俞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余洋

联系电话: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洋

电话:05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JSZC-*-JSWJ-C2024-0018

二、项目名称: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略) *MB1B92074X (略) 拱墅区湖州街51号 91.88(均分制)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起于常武路,止于湖滨路,路线全长5.8公里,一般路段路基宽31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沥青混凝土路面。跨永安河、杨木桥浜、太滆运河新建桥梁3座,同步实施管线、绿化景观、环境保护等附属工程。匡算总投资约9.5亿元。

服务内容:对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地块进行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完成《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

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确保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确认文物资源区域评估作业条件,尽快开展工作。

3、成交供应商应开展详细的前期调查工作, (略) 文物局提供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情况,不可移动文物情况,结合地块区域历史文化信息,开工前编制科学合理的《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方案》,与开工通知书一 (略) 文物局。《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方案》 (略) 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开工。

4、如发现重要文物或历史遗迹,应及 (略) 文物局。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签发指令60个晴好日历天内完成文物资源评估工作,并通过专家审查。如遇重要考古发现经采购人确认后可适当顺延。

服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日第四次修正)

《 (略) 文物保护条例》(**日修改)

《关于做好当前基本建设考古工作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通知》(文物保函〔2015〕2885号)

《关于进 (略) 考古工作管理的意见》(苏文物保〔2020〕103号)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修订版)》(国家文物局2009年)

《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国家文物局2017年)

《田野考古学(修订版)》(吉林大学出版社2014年)

如现行法律法规与上述法律法规有冲突,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勇、龚俞、樊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的70%计取,代理费金额为141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武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天宁区中吴大道1289号

联系人:龚俞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余洋

联系电话: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洋

电话:05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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