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年度心理健康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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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年度心理健康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年度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2:0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金波、李建强、游国鹏
总成交金额 ¥1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 (略) 柳梧新区柳梧大桥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1-*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欣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西藏 (略) 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1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 *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边防检查总站心理健康服务 ).doc

一、项目编号:XZZB-XZXH-*(招标文件编号:XZZB-XZXH-*)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年度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仙林大道16号双创大厦806(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江苏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年度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通过与专业机构展开深度系统合作,全面测查总站不少于4000名民警职工心理健康状况,完成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民警心理健康工作,使单位、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民警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供应商应保证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1.服务须符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注册标准》《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相关规定要求;
2.服务机构应综合考虑总站人员体量分布、辖区交通、生活环境、艰苦程度等条件,区分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区,以适应边境地区环境、条件等要求,经常性下基层开展心理服务活动。
3.心理健康筛查采用量表及评分标准符合专业要求,心理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符合行业规范,心理咨询服务符合《心理咨询服务 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30446.1-2018)、《心理咨询服务 第2部分:服务流程》(GB/T 30446.2-2013)、《心理咨询服务 第3部分:咨询信息管理》(GB/T 30446.3-2013)标准。
4.动态心理测查结果真实可靠、心理健康团体服务由专业人员执行且符合行业规范且有效、国家认证心理督导师指导心理骨干能力提升切实有效,常态化心理咨询切实有效。
5.服务响应:24小时之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金波、李建强、游国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与采购人的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基数*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江苏 (略) ,得分:83.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西藏 (略) 柳梧新区柳梧大桥南侧        

联系方式: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欣鸿 (略)             

地 址:西藏 (略) 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104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年度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2:0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金波、李建强、游国鹏
总成交金额 ¥1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 (略) 柳梧新区柳梧大桥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1-*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欣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西藏 (略) 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1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 *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边防检查总站心理健康服务 ).doc

一、项目编号:XZZB-XZXH-*(招标文件编号:XZZB-XZXH-*)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年度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仙林大道16号双创大厦806(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江苏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年度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通过与专业机构展开深度系统合作,全面测查总站不少于4000名民警职工心理健康状况,完成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民警心理健康工作,使单位、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民警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供应商应保证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1.服务须符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注册标准》《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相关规定要求;
2.服务机构应综合考虑总站人员体量分布、辖区交通、生活环境、艰苦程度等条件,区分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区,以适应边境地区环境、条件等要求,经常性下基层开展心理服务活动。
3.心理健康筛查采用量表及评分标准符合专业要求,心理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符合行业规范,心理咨询服务符合《心理咨询服务 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30446.1-2018)、《心理咨询服务 第2部分:服务流程》(GB/T 30446.2-2013)、《心理咨询服务 第3部分:咨询信息管理》(GB/T 30446.3-2013)标准。
4.动态心理测查结果真实可靠、心理健康团体服务由专业人员执行且符合行业规范且有效、国家认证心理督导师指导心理骨干能力提升切实有效,常态化心理咨询切实有效。
5.服务响应:24小时之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金波、李建强、游国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与采购人的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基数*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江苏 (略) ,得分:83.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西藏 (略) 柳梧新区柳梧大桥南侧        

联系方式: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欣鸿 (略)             

地 址:西藏 (略) 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104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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