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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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BITC-*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元) (略) 科学器 (略) (略) 西湖区天目山路97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详见附件清单1批*详见附件清单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鑫(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贤良,朱超挺,马智勇,张亚海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科学器 (略) 49.556.055.056.055.354.3639.4293.78
1杭州 (略) 33.537.033.541.035.836.1639.2975.45
1徕恒(杭州) (略) 33.036.533.039.035.235.3440.075.34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公安局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陈灵琳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江北区坏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邓牟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 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

象山县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BITC-*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元) (略) 科学器 (略) (略) 西湖区天目山路97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详见附件清单1批*详见附件清单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鑫(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贤良,朱超挺,马智勇,张亚海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科学器 (略) 49.556.055.056.055.354.3639.4293.78
1杭州 (略) 33.537.033.541.035.836.1639.2975.45
1徕恒(杭州) (略) 33.036.533.039.035.235.3440.075.34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公安局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陈灵琳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江北区坏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邓牟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 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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