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医院后勤部相关物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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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医院后勤部相关物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DC-2024-14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 17:0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淮北市人民医院后勤部相关物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507室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名称和编号

    名称: (略) (略) 后勤部相关物品采购项目[二次]

    编号:DC-2024-14

    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 安徽 (略)

    地址: (略) 双隔路7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详见附件

    评审专家名单

    吴晓艳(采购人代表)龚少荣(组长)周建波崔清明陈玉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日期

    **日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日

    公告期限

    **日-**日

    提出质疑的时间、

    地点、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507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其他

    本次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同步发布。

    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 (略) ,淮北
招标编号 : DC-2024-14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 17:00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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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507室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名称和编号

    名称: (略) (略) 后勤部相关物品采购项目[二次]

    编号:DC-2024-14

    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 安徽 (略)

    地址: (略) 双隔路7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详见附件

    评审专家名单

    吴晓艳(采购人代表)龚少荣(组长)周建波崔清明陈玉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日期

    **日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日

    公告期限

    **日-**日

    提出质疑的时间、

    地点、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507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其他

    本次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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