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公职人员毒品毛发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黄梅县公职人员毒品毛发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梅县公职人员毒品毛发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黄梅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黄梅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16:00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梦香,李绍德,聂振波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黄梅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主任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梅县迎宾大道39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 * |
一、项目编号
*05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黄梅县公职人员毒品毛发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纳达康(广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黄埔区开源大道136号D栋7-8层
中标(成交)金额:73.92(万元)
综合评分法: 91.12(分)
服务类 |
名称:毛发检测服务 服务范围:对我县公职人员组织开展全覆盖毒品毛发检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要求对我县公职人员组织开展全覆盖毒品毛发检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公禁毒〔2018〕938号文)及其它相关质量标准执行。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吴梦香,李绍德,聂振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29
2、评审地点: (略) 三号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2011年发改委534号文标准计算收取,由成交人承担,并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1.*元
2、收费金额:1.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七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2024年08月08日17时00分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梅县公安局
地 址: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
联系方式:赵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 (略)
地 址:黄梅县迎宾大道397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梅县公职人员毒品毛发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黄梅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黄梅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16:00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梦香,李绍德,聂振波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黄梅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主任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梅县迎宾大道39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 * |
一、项目编号
*05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黄梅县公职人员毒品毛发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纳达康(广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黄埔区开源大道136号D栋7-8层
中标(成交)金额:73.92(万元)
综合评分法: 91.12(分)
服务类 |
名称:毛发检测服务 服务范围:对我县公职人员组织开展全覆盖毒品毛发检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要求对我县公职人员组织开展全覆盖毒品毛发检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公禁毒〔2018〕938号文)及其它相关质量标准执行。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吴梦香,李绍德,聂振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29
2、评审地点: (略) 三号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2011年发改委534号文标准计算收取,由成交人承担,并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1.*元
2、收费金额:1.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七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2024年08月08日17时00分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梅县公安局
地 址: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
联系方式:赵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 (略)
地 址:黄梅县迎宾大道397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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