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略) (略) 信用评价系统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信用记分记录,市医保局组织完成了2 (略) 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现按规定对相关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7月30日至8月6日)。
公示期内,定点医药机构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线上( (略) (略) 信用评价系统,网址http://**:8443/)或书面向所辖医保部门提出申诉。经组织相关医保部门复核异议不成立或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对外发布,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附件:1. (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版)
2. (略) 本级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版)
(略) 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 (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版).xlsx
附件2. (略) 本级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版).zip
(略) (略) 信用评价系统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信用记分记录,市医保局组织完成了2 (略) 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现按规定对相关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7月30日至8月6日)。
公示期内,定点医药机构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线上( (略) (略) 信用评价系统,网址http://**:8443/)或书面向所辖医保部门提出申诉。经组织相关医保部门复核异议不成立或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对外发布,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附件:1. (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版)
2. (略) 本级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版)
(略) 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 (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版).xlsx
附件2. (略) 本级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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