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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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服务

一、项目编号:[*]FZZHZX[CS]*

二、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万卡 (略) (略) 晋安区晋安南路8号1号座1层02号店面 840,000.00元 97.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类( (略) 万卡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道路客运服务 车辆租赁服务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详见响应文件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详见响应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详见响应文件 84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章亮
评审专家: 张明 、 周志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10%向成交人收取,具体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成交金额在100-500万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福州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王庄支行?账?号:*913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车辆租赁服务:1.13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略)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的有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2、主要标的信息补充如下

(1)服务范围: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发车时间、线路执行等。

(2)服务要求:成交人必须准点到达出发地点,按规定的时间、指派的车型,行驶过程不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确保采购人人员准时到达目的地等。

(3)服务标准:车辆应相对集中保管,人员不要乱跑、乱窜,要相对集中管理等。

(4)服务有效期:12月,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履行并结清款项,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合同终止、要求支付违约金等),采购人无需向成交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根据有效供应商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列,推荐综合得分 (略) 万卡 (略) 成交供应商;推荐综合得分次高的福州 (略) 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三的福建速 (略) 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总采购金额以采购标的一览表合同包预算金额*元整为准,公告中的成交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按照成交人成交总价计算的成交下浮率为30%,成交人计价及结算方式:成交人下浮后的单价×实际数量,本项目按采购人按实际租车需求据实结算。上述预估金额或服务有效期满,本项目则合同自动终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地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楼(写字楼)17层03-04室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敏、付玉、黄海波、王展

电话:0591-*

福州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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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17:36:04

一、项目编号:[*]FZZHZX[CS]*

二、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万卡 (略) (略) 晋安区晋安南路8号1号座1层02号店面 840,000.00元 97.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类( (略) 万卡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道路客运服务 车辆租赁服务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详见响应文件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详见响应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详见响应文件 84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章亮
评审专家: 张明 、 周志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10%向成交人收取,具体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成交金额在100-500万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福州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王庄支行?账?号:*913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车辆租赁服务:1.13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略)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的有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2、主要标的信息补充如下

(1)服务范围: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发车时间、线路执行等。

(2)服务要求:成交人必须准点到达出发地点,按规定的时间、指派的车型,行驶过程不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确保采购人人员准时到达目的地等。

(3)服务标准:车辆应相对集中保管,人员不要乱跑、乱窜,要相对集中管理等。

(4)服务有效期:12月,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履行并结清款项,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合同终止、要求支付违约金等),采购人无需向成交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根据有效供应商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列,推荐综合得分 (略) 万卡 (略) 成交供应商;推荐综合得分次高的福州 (略) 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三的福建速 (略) 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总采购金额以采购标的一览表合同包预算金额*元整为准,公告中的成交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按照成交人成交总价计算的成交下浮率为30%,成交人计价及结算方式:成交人下浮后的单价×实际数量,本项目按采购人按实际租车需求据实结算。上述预估金额或服务有效期满,本项目则合同自动终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地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楼(写字楼)17层03-04室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敏、付玉、黄海波、王展

电话:0591-*

福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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