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取用水管理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取用水管理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取用水管理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LQZ-*

二、项目名称:取用水管理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浙江 (略) (略) (略) 路9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取用水管理提升项目取用水管理提升项目1.持续巩固提升取用水管理水平,巩固取水口核查登记成果,建立取水计量设施(器具)电子档案,提升取水口及取水许可信息的数字化管理能力。
2.对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自查自纠工作,促进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
3.持续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通过资料评估和现场评估等形式,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复核达标建设成果。
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有关事项,相关成果报告、材料汇编质量达到相应验收标准。合同签订后一年。《水利部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4〕120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资〔2024〕15号)、《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水资〔2023〕18号)等。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生根,黄根友,郭德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郑林福,汪建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 (略) 77.581.276.082.977.078.925.1984.11
1杭州 (略) 53.553.348.553.552.552.2610.062.26
1浙江定阳 (略) 55.054.554.555.055.554.95.1760.07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按费率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7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府东街10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德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兰 (略)

地 址: (略) 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1号楼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郑红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略) 28号

传 真:

联系人: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取用水管理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LQZ-*

二、项目名称:取用水管理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浙江 (略) (略) (略) 路9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取用水管理提升项目取用水管理提升项目1.持续巩固提升取用水管理水平,巩固取水口核查登记成果,建立取水计量设施(器具)电子档案,提升取水口及取水许可信息的数字化管理能力。
2.对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自查自纠工作,促进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
3.持续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通过资料评估和现场评估等形式,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复核达标建设成果。
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有关事项,相关成果报告、材料汇编质量达到相应验收标准。合同签订后一年。《水利部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4〕120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资〔2024〕15号)、《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水资〔2023〕18号)等。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生根,黄根友,郭德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郑林福,汪建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 (略) 77.581.276.082.977.078.925.1984.11
1杭州 (略) 53.553.348.553.552.552.2610.062.26
1浙江定阳 (略) 55.054.554.555.055.554.95.1760.07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按费率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7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府东街10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德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兰 (略)

地 址: (略) 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1号楼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郑红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略) 28号

传 真:

联系人: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