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农产品追溯与网格化监管提升县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2024年河北省农产品追溯与网格化监管提升县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河北省农产 (略) 格化监管提升县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抚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抚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 15:26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艳梅、戴丽丽(采购人代表)、潘双胜 | ||
总中标金额 | ¥9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玉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35-* | ||
采购单位 | (略) 抚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抚宁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裕华区东方观邸底 9-11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35-* |
一、项目编号:Z*1
二、项目名称:2024年河北省农产 (略) 格化监管提升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北京 (略) | (略) 顺义区空港融慧园6号楼9层981室 | *65N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北京 (略) | 农产品智能分析仪、质量信息分析仪样品前处理配件箱等 | 固农本、得实等 | NAD-4078、DP-130L定制款等 | 1批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艳梅、戴丽丽(采购人代表)、潘双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货物类招标),*以下部分按照1.5%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抚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略) 抚宁区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华 (略)
地址: (略) 裕华区东方观邸底 9-115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霞
电话:0335-*
十、附件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河北省农产 (略) 格化监管提升县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抚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抚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 15:26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艳梅、戴丽丽(采购人代表)、潘双胜 | ||
总中标金额 | ¥9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玉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35-* | ||
采购单位 | (略) 抚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抚宁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裕华区东方观邸底 9-11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35-* |
一、项目编号:Z*1
二、项目名称:2024年河北省农产 (略) 格化监管提升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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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略) | (略) 顺义区空港融慧园6号楼9层981室 | *65N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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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北京 (略) | 农产品智能分析仪、质量信息分析仪样品前处理配件箱等 | 固农本、得实等 | NAD-4078、DP-130L定制款等 | 1批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艳梅、戴丽丽(采购人代表)、潘双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货物类招标),*以下部分按照1.5%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抚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略) 抚宁区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华 (略)
地址: (略) 裕华区东方观邸底 9-115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霞
电话:0335-*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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