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秀英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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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秀英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458号)要求, (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条件,经秀英区教育局自评,我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符合评估认定前置条件。对照《 (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31项评估指标,自评达标30项,1项以2025年教育部统一开展的四、八年级所有学科质量监测结果为准。经区政府会议审议决定,可按程序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8月2日至8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秀英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98-*。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公示内容有弄虚作假或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投诉或反馈。

附件: (略) 秀英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

(略) 秀英区人民政府

**日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458号)要求, (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条件,经秀英区教育局自评,我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符合评估认定前置条件。对照《 (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31项评估指标,自评达标30项,1项以2025年教育部统一开展的四、八年级所有学科质量监测结果为准。经区政府会议审议决定,可按程序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8月2日至8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秀英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98-*。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公示内容有弄虚作假或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投诉或反馈。

附件: (略) 秀英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

(略) 秀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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