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东广州、深圳办事处“宁夏招待所食堂”房屋出租及办事处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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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东广州、深圳办事处“宁夏招待所食堂”房屋出租及办事处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东(广州、深圳)办事处“宁夏招待所食堂”房屋出租及办事处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东(广州、深圳)办事处“宁夏招待所食堂”房屋出租及办事处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NXZGDBSC* 三、投标人名称、报价、资格审查、综合得分及排序情况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报价(元) | 资格性 审查情况 | 符合性 审查情况 | 综合得分 | 名次 | 一楼宁夏招待所租金 | 二楼职工食堂承包费用 | 1 | (略) | 80.00 | *.00 | 通过 | 通过 | 72.03 | 4 | 2 | 贺兰县千江悦餐厅 | 80.00 | *.00 | 通过 | 通过 | 91.00 | 1 | 3 | (略) 兴庆区旭日汉餐永康巷店 | 80.00 | *.00 | 通过 | 通过 | 79.12 | 2 | 4 | (略) 云 (略) | 80.00 | *.00 | 通过 | 通过 | 78.66 | 3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贺兰县千江悦餐厅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兴庆区旭日汉餐永康巷店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云 (略)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贺兰县千江悦餐厅 供应商地址:贺兰县天鹅湖小镇东区一号商网 中标金额:一楼宁夏招待所租金:¥80.00元/m2/月; 二楼职工食堂承包费用:¥100,000.00 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东(广州、深圳)办事处“宁夏招待所食堂”房屋出租及办事处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龚丽雯、朱继忠、刘茹冰、梁红焱、王乐田。 八、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及缴纳账户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至: 开户名称: (略) 建 (略) 银行帐号:*3877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龙平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人民币*仟元整(¥5000.00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2、中标、成交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有。 3、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建 (略) 提出质疑。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东(广州、深圳)办事处 地 址: (略) 福田区中浩大厦九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建 (略) 地 址: (略) 龙岗 (略) 花园10栋402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 (略) 建 (略) **日 |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东(广州、深圳)办事处“宁夏招待所食堂”房屋出租及办事处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东(广州、深圳)办事处“宁夏招待所食堂”房屋出租及办事处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NXZGDBSC* 三、投标人名称、报价、资格审查、综合得分及排序情况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报价(元) | 资格性 审查情况 | 符合性 审查情况 | 综合得分 | 名次 | 一楼宁夏招待所租金 | 二楼职工食堂承包费用 | 1 | (略) | 80.00 | *.00 | 通过 | 通过 | 72.03 | 4 | 2 | 贺兰县千江悦餐厅 | 80.00 | *.00 | 通过 | 通过 | 91.00 | 1 | 3 | (略) 兴庆区旭日汉餐永康巷店 | 80.00 | *.00 | 通过 | 通过 | 79.12 | 2 | 4 | (略) 云 (略) | 80.00 | *.00 | 通过 | 通过 | 78.66 | 3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贺兰县千江悦餐厅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兴庆区旭日汉餐永康巷店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云 (略)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贺兰县千江悦餐厅 供应商地址:贺兰县天鹅湖小镇东区一号商网 中标金额:一楼宁夏招待所租金:¥80.00元/m2/月; 二楼职工食堂承包费用:¥100,000.00 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东(广州、深圳)办事处“宁夏招待所食堂”房屋出租及办事处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龚丽雯、朱继忠、刘茹冰、梁红焱、王乐田。 八、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及缴纳账户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至: 开户名称: (略) 建 (略) 银行帐号:*3877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龙平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人民币*仟元整(¥5000.00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2、中标、成交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有。 3、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建 (略) 提出质疑。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东(广州、深圳)办事处 地 址: (略) 福田区中浩大厦九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建 (略) 地 址: (略) 龙岗 (略) 花园10栋402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 (略) 建 (略)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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