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略)
信息时间:2024-08-05 10:04
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1
二、项目名称: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 (略) 交口大数据产业园E栋一层食堂
成交金额:百分之四(平抑基金报价为营业额的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提供早餐、中餐,自愿就餐,采取现场就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
五、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 食堂名称 | 业主单位 |
1 | (略) 裕 (略) 第二小学食堂 | (略) 裕安区紫竹林小学 |
2 | (略) 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肥东分校食堂 | (略) 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肥东分校 |
3 |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第一小学食堂 |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第一小学 |
4 | (略) 第十中学(颍河湾校区)食堂 | (略) 第十中学 |
5 | 安徽省利辛县第一中学一楼食堂 | 安徽省利辛县第一中学 |
六、评审专家名单:马龙、杨继红、朱连胜、范晓立、汪大四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包文件约定执行。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金安 (略) 城投大厦7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教育局
地 址: (略) (略) 101号
联系方式:056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 (略)
地 址: (略) 金安 (略) 城投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64-*、0564-*
2024年8月5日
(略)
信息时间:2024-08-05 10:04
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1
二、项目名称: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 (略) 交口大数据产业园E栋一层食堂
成交金额:百分之四(平抑基金报价为营业额的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提供早餐、中餐,自愿就餐,采取现场就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
五、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 食堂名称 | 业主单位 |
1 | (略) 裕 (略) 第二小学食堂 | (略) 裕安区紫竹林小学 |
2 | (略) 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肥东分校食堂 | (略) 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肥东分校 |
3 |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第一小学食堂 |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第一小学 |
4 | (略) 第十中学(颍河湾校区)食堂 | (略) 第十中学 |
5 | 安徽省利辛县第一中学一楼食堂 | 安徽省利辛县第一中学 |
六、评审专家名单:马龙、杨继红、朱连胜、范晓立、汪大四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包文件约定执行。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金安 (略) 城投大厦7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教育局
地 址: (略) (略) 101号
联系方式:056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 (略)
地 址: (略) 金安 (略) 城投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64-*、0564-*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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