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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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略)

信息时间:2024-08-05 10:04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1

二、项目名称: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 (略) 交口大数据产业园E栋一层食堂

成交金额:百分之四(平抑基金报价为营业额的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提供早餐、中餐,自愿就餐,采取现场就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五、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食堂名称

业主单位

1

(略) 裕 (略) 第二小学食堂

(略) 裕安区紫竹林小学

2

(略) 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肥东分校食堂

(略) 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肥东分校

3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第一小学食堂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第一小学

4

(略) 第十中学(颍河湾校区)食堂

(略) 第十中学

5

安徽省利辛县第一中学一楼食堂

安徽省利辛县第一中学

六、评审专家名单:马龙、杨继红、朱连胜、范晓立、汪大四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包文件约定执行。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金安 (略) 城投大厦7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教育局

地 址: (略) (略) 101号

联系方式:056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 (略)

地 址: (略) 金安 (略) 城投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64-*、0564-*

2024年8月5日

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略)

信息时间:2024-08-0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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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1

二、项目名称: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 (略) 交口大数据产业园E栋一层食堂

成交金额:百分之四(平抑基金报价为营业额的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皋城中学南山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提供早餐、中餐,自愿就餐,采取现场就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五、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食堂名称

业主单位

1

(略) 裕 (略) 第二小学食堂

(略) 裕安区紫竹林小学

2

(略) 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肥东分校食堂

(略) 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肥东分校

3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第一小学食堂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第一小学

4

(略) 第十中学(颍河湾校区)食堂

(略) 第十中学

5

安徽省利辛县第一中学一楼食堂

安徽省利辛县第一中学

六、评审专家名单:马龙、杨继红、朱连胜、范晓立、汪大四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包文件约定执行。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金安 (略) 城投大厦7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教育局

地 址: (略) (略) 101号

联系方式:056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 (略)

地 址: (略) 金安 (略) 城投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64-*、0564-*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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