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绿地建设管理中心区绿地中心食堂采购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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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绿地建设管理中心区绿地中心食堂采购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

二、项目名称:区绿地中心食堂采购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四川满 (略)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观东三街55号1层 *
区绿地中心食堂采购服务: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满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餐饮服务 区绿地中心食堂采购服务 本次采购项?中的所有服务内容 按照磋商文件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次采购服务3年,合同一年一签 按照磋商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英丽(采购人代表)、胡静、朱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备案号:**[2024]*

二、监督单位: (略) 龙泉驿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28-*

三、服务范围:配送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新鲜肉类、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 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等

四、服务要求:配送食材相关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食材、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和规定,国家有出台新 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代购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不允许提供转jiyin食品或利用转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大米和面粉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上述证据需留底备查。 3.肉类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 (略) 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 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 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羊、兔、鸡、鸭等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 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 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 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应有相关合格依据。上述证据需留底备查。 4.禽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应有动物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 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 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禽蛋必须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上述证据需留底备 查。 5.蔬菜须为适令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水果类应为当季各种水果,无 虫、 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其质量必须达到国 家合格标准,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上述证据需留底备查。 6.冻品须符合国家标准。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 7.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 8.调料、干杂及副食品等。调料: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 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 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干杂及副食品:须食材干净、不含非 食品 用化学物质。调料 、干杂及副食品均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上述证据需留底备查。 9.供应商不得提供伪劣假冒食材及过期食品,如出现伪劣假冒食材及过期食品而引发的 相关 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 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供应商在食材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1.供应商若违反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受到上级部分处罚,按照上级部门处罚执行,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供应商所供食材须在溯源体系内,并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可被追溯。 1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为保持新鲜的合格产品,符合卫生、防疫、质量、安全、检验 标准 ,并提供国家规定相关证明; (三)食材安全要求 1.供应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若国家出台新 法律、 法规和标准,则以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时的质 量、卫生和安全。 2.所有需要包装的食材,其包装材料均须符合食品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应有食品安全标准或 要求 ,并带有标签。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及食品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包 装计量食品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最新《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供应商必须承诺:若发生因食材质量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配送服务要求 (一)配送车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配备符合规定的食材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 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且配送车辆应不少于1 辆。 2.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二)配送人员(1人) 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需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精神病、暴力史的承诺或 相关证明。 2.持卫生防疫部门发放合格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每半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一次,有 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员不得上岗。(三)配送时间 每日早上7:30-8:00期间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采购人食堂。(采购人另有规定、临时性要求 的除外)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 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若不能在规 定时间内配送到位,则视为供应商拖延配送。如有采购人临时性要求,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 人通知后1个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食材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 保鲜或保质。 3.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 , 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 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供应商与采购人均需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并确认 产品需求量、加工要求(如有)、配送时间及配送要求。供应商具备各项应急措施,保证在 (略) 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 5.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供应商管 理层人 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更换时需得到采购 人同意,并向采购 人提供书面说明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 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6.供应商每次配送食材须随货附上一式四联的送货单为凭证,数量由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字 确认。 (质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验货为准)送货单须详细注明食材品名、单价、数量等内容 。送货单涂改或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7.为防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出现,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合同签订前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全流 程期间保险赔偿金额*元/年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负责赔偿因食品原料质量问题 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服务标准:按本项目服务要求及考核标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绿地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怡和新城E3区20栋附201-214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博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龙泉 (略) 锦上时代B座21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霞

电话:028-*

四川恒博建设工程 (略)

2024年08月05日


一、项目编号:N*5

二、项目名称:区绿地中心食堂采购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四川满 (略)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观东三街55号1层 *
区绿地中心食堂采购服务: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满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餐饮服务 区绿地中心食堂采购服务 本次采购项?中的所有服务内容 按照磋商文件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次采购服务3年,合同一年一签 按照磋商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英丽(采购人代表)、胡静、朱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备案号:**[2024]*

二、监督单位: (略) 龙泉驿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28-*

三、服务范围:配送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新鲜肉类、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 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等

四、服务要求:配送食材相关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食材、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和规定,国家有出台新 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代购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不允许提供转jiyin食品或利用转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大米和面粉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上述证据需留底备查。 3.肉类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 (略) 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 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 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羊、兔、鸡、鸭等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 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 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 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应有相关合格依据。上述证据需留底备查。 4.禽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应有动物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 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 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禽蛋必须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上述证据需留底备 查。 5.蔬菜须为适令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水果类应为当季各种水果,无 虫、 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其质量必须达到国 家合格标准,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上述证据需留底备查。 6.冻品须符合国家标准。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 7.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 8.调料、干杂及副食品等。调料: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 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 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干杂及副食品:须食材干净、不含非 食品 用化学物质。调料 、干杂及副食品均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上述证据需留底备查。 9.供应商不得提供伪劣假冒食材及过期食品,如出现伪劣假冒食材及过期食品而引发的 相关 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 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供应商在食材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1.供应商若违反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受到上级部分处罚,按照上级部门处罚执行,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供应商所供食材须在溯源体系内,并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可被追溯。 1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为保持新鲜的合格产品,符合卫生、防疫、质量、安全、检验 标准 ,并提供国家规定相关证明; (三)食材安全要求 1.供应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若国家出台新 法律、 法规和标准,则以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时的质 量、卫生和安全。 2.所有需要包装的食材,其包装材料均须符合食品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应有食品安全标准或 要求 ,并带有标签。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及食品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包 装计量食品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最新《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供应商必须承诺:若发生因食材质量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配送服务要求 (一)配送车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配备符合规定的食材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 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且配送车辆应不少于1 辆。 2.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二)配送人员(1人) 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需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精神病、暴力史的承诺或 相关证明。 2.持卫生防疫部门发放合格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每半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一次,有 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员不得上岗。(三)配送时间 每日早上7:30-8:00期间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采购人食堂。(采购人另有规定、临时性要求 的除外)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 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若不能在规 定时间内配送到位,则视为供应商拖延配送。如有采购人临时性要求,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 人通知后1个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食材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 保鲜或保质。 3.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 , 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 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供应商与采购人均需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并确认 产品需求量、加工要求(如有)、配送时间及配送要求。供应商具备各项应急措施,保证在 (略) 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 5.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供应商管 理层人 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更换时需得到采购 人同意,并向采购 人提供书面说明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 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6.供应商每次配送食材须随货附上一式四联的送货单为凭证,数量由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字 确认。 (质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验货为准)送货单须详细注明食材品名、单价、数量等内容 。送货单涂改或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7.为防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出现,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合同签订前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全流 程期间保险赔偿金额*元/年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负责赔偿因食品原料质量问题 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服务标准:按本项目服务要求及考核标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绿地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怡和新城E3区20栋附201-214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博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龙泉 (略) 锦上时代B座21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霞

电话:028-*

四川恒博建设工程 (略)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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