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卡通POS机升级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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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卡通POS机升级二次结果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卡通POS机升级(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16:51:00
类型:公开招标

(略) 陕西分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卡通POS机升级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陕西省分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卡通POS机升级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0787/001R

采购人: (略) 陕西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 (略)

一、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单价(含税)

单价(不含税)

增值税税率

数量

合计(含税)

合计(不含税)

品牌型号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1

新 (略)

2980.00

2637.17

13%

300台

*.00

*.44

新开普、A732/832(台式机/挂式机)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实施安装完毕

招标人指定地点

2

河南 (略)

3050.00

2699.12

13%

300台

*.00

*.51

ZX032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实施安装完毕

招标人指定地点

3

陕西易 (略)

3100.00

2743.36

13%

300台

*.00

*.85

成都易科士(人脸识别消费机)ARM7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实施安装完毕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姓名

新 (略)

/

河南 (略)

/

陕西易 (略)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 (略) (略) 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3 日(2024年8月5日9:00-2024年8月8日17:00)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陕西分行

地址:新城区西新街88 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 (略)

地址: (略) (略) 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人:高若翔、白国锋

电话:029-*

电子邮件:*@*q.com


,陕西,西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卡通POS机升级(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16:51:00
类型:公开招标

(略) 陕西分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卡通POS机升级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陕西省分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卡通POS机升级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0787/001R

采购人: (略) 陕西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 (略)

一、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单价(含税)

单价(不含税)

增值税税率

数量

合计(含税)

合计(不含税)

品牌型号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1

新 (略)

2980.00

2637.17

13%

300台

*.00

*.44

新开普、A732/832(台式机/挂式机)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实施安装完毕

招标人指定地点

2

河南 (略)

3050.00

2699.12

13%

300台

*.00

*.51

ZX032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实施安装完毕

招标人指定地点

3

陕西易 (略)

3100.00

2743.36

13%

300台

*.00

*.85

成都易科士(人脸识别消费机)ARM7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实施安装完毕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姓名

新 (略)

/

河南 (略)

/

陕西易 (略)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 (略) (略) 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3 日(2024年8月5日9:00-2024年8月8日17:00)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陕西分行

地址:新城区西新街88 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 (略)

地址: (略) (略) 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人:高若翔、白国锋

电话:029-*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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