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锦江区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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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锦江区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锦江区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锦江区爱有戏社区文化发展中心 (略) 锦江区总府路18 号1 栋1 单元 19 层31 号 600,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 (略) (略) 成华区双林北横路76号2栋2号 24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锦江区爱有戏社区文化发展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残疾人服务 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站点打造服务 牛市口、锦华路街道辖区内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1、如站点出现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需要到达现场的4小时内到达现场。2、履约过程中,由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服务对象在站点内发生事故,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一年 《 (略)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站点建设标准(试行版)》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成都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残疾人服务 普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建设服务 春熙路、书院、沙河街道辖区内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1、如站点出现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需要到达现场的4小时内到达现场。2、履约过程中,由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服务对象在站点内发生事故,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一年 《 (略)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崇琼、刘晓宁、刘春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9700元,根据各包成交金额按比例分摊。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8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28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03130[2024]00492;2、监督单位: (略) 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3、最高限价:第一包61万元,第二包25.5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锦江区民政局

地址: (略) 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A座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联系方式:028-*转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健

电话:028-*转804

四川 (略)

**日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锦江区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锦江区爱有戏社区文化发展中心 (略) 锦江区总府路18 号1 栋1 单元 19 层31 号 600,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 (略) (略) 成华区双林北横路76号2栋2号 24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锦江区爱有戏社区文化发展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残疾人服务 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站点打造服务 牛市口、锦华路街道辖区内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1、如站点出现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需要到达现场的4小时内到达现场。2、履约过程中,由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服务对象在站点内发生事故,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一年 《 (略)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站点建设标准(试行版)》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成都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残疾人服务 普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建设服务 春熙路、书院、沙河街道辖区内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1、如站点出现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需要到达现场的4小时内到达现场。2、履约过程中,由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服务对象在站点内发生事故,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一年 《 (略)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崇琼、刘晓宁、刘春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9700元,根据各包成交金额按比例分摊。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8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28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03130[2024]00492;2、监督单位: (略) 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3、最高限价:第一包61万元,第二包25.5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锦江区民政局

地址: (略) 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A座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联系方式:028-*转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健

电话:028-*转804

四川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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