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数字展厅布展服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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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数字展厅布展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检察文化数字展厅布展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晋安 (略)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日 18: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玉、董卫星、董葆翔(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青青、林未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晋安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青青、林未 0591-*
附件:
附件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YLZB-2024-153(招标文件编号:YLZB-2024-153)

二、项目名称:检察文化数字展厅布展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清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密云区行宫街21号楼21-2-219

中标(成交)金额:4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清 (略) 检察文化数字展厅布展服务 检察文化数字展厅布展服务 成交人的布展服务如未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人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等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及相关规定,成交人自行承担与成交项目有关的安全责任等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玉、董卫星、董葆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 (略) 一次性付清,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东泰禾支行;账号:*0016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成交人评审总得分:96.1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晋安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5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联系方式:高青青、林未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青青、林未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检察文化数字展厅布展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晋安 (略)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日 18: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玉、董卫星、董葆翔(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青青、林未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晋安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青青、林未 0591-*
附件:
附件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YLZB-2024-153(招标文件编号:YLZB-2024-153)

二、项目名称:检察文化数字展厅布展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清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密云区行宫街21号楼21-2-219

中标(成交)金额:4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清 (略) 检察文化数字展厅布展服务 检察文化数字展厅布展服务 成交人的布展服务如未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人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等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及相关规定,成交人自行承担与成交项目有关的安全责任等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玉、董卫星、董葆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 (略) 一次性付清,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东泰禾支行;账号:*0016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成交人评审总得分:96.1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晋安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5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联系方式:高青青、林未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青青、林未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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