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渝某部老旧房屋屋面防水修缮工程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驻渝某部老旧房屋屋面防水修缮工程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驻渝某部老旧房屋屋面防水修缮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2024-JLXLJA-G4003)
(略) (略) 受驻渝某部委托,就驻渝某部老旧房屋屋面防水修缮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采取最低投标价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驻渝某部老旧房屋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2024-JLXLJA-G4003/ JD2024-CQ-0992
3.评标时间: **日
4.成交候选人及报价:
第一成交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65
第二成交候选人:重庆 (略) 投标报价*.46
第三成交候选人:重庆 (略) 投标报价*.11
5. 评标结果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截止日应为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 (略) (略) 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规定期限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招标人:重庆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驻渝某部老旧房屋屋面防水修缮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2024-JLXLJA-G4003)
(略) (略) 受驻渝某部委托,就驻渝某部老旧房屋屋面防水修缮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采取最低投标价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驻渝某部老旧房屋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2024-JLXLJA-G4003/ JD2024-CQ-0992
3.评标时间: **日
4.成交候选人及报价:
第一成交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65
第二成交候选人:重庆 (略) 投标报价*.46
第三成交候选人:重庆 (略) 投标报价*.11
5. 评标结果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截止日应为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 (略) (略) 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规定期限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招标人:重庆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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