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6曾都至随县一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G316曾都至随县一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G316曾都至随县一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G316曾都至随县一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ZD-*GL-*
一、招标概况
G316曾都至随 (略) 路面改造工程项目G316曾都至随 (略) 路面改造工程于2024年07月04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7月30日 (略) 三楼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07月3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略)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90 *.69 *.71
质量(如有)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00 300 30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赵攀超 邓勇 曾雪祥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舜井大道286号
联系人:项晶
电话(传真):072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 (略)
地址: (略) 曾都区烈山大道545号
联系人:何婷婷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曾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编钟大道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略) 乌龙巷4号
联系人:邓萍
电话(传真):0722-*
备注说明:1、凡在湖北 (略)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湖北 (略) 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略) 、 (略) ),否则不予受理; 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07月31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ZD-*GL-*
一、招标概况
G316曾都至随 (略) 路面改造工程项目G316曾都至随 (略) 路面改造工程于2024年07月04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7月30日 (略) 三楼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07月3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略)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90 *.69 *.71
质量(如有)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00 300 30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赵攀超 邓勇 曾雪祥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舜井大道286号
联系人:项晶
电话(传真):072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 (略)
地址: (略) 曾都区烈山大道545号
联系人:何婷婷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曾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编钟大道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略) 乌龙巷4号
联系人:邓萍
电话(传真):0722-*
备注说明:1、凡在湖北 (略)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湖北 (略) 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略) 、 (略) ),否则不予受理; 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07月31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湖北恒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