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2024 年第二 (略) 状态核验服务项
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2024 年第二 (略) 状态核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ZB-202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
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
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杭州信 (略)
(2)综合报价:12,* 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 个月。
(5)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
会成员 7 名。本项目共 5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杭
州信 (略) 综合排名第一。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林王怡,不涉
及证书。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 (略)
(2)综合报价:16,* 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 个月。
(5)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
会成员 7 名。本项目共 5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
京 (略) 综合排名第二。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张建宏,不涉
及证书。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能力条件。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上海 (略)
(2)综合报价:20,* 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 个月。
(5)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
会成员 7 名。本项目共 5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上
海 (略) 综合排名第三。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王超,不涉及
证书。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能力条件。
4. 第四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 (略) (略)
(2)综合报价:28,* 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 个月。
(5)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
会成员 7 名。本项目共 5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
(略) (略) 综合排名第四。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叶艳斌,不涉
及证书。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略) 因不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数据合法性
要求被否决。
公示期: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共 3 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
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
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
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
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
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
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
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
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
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章婷,*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凤平,02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 年 8 月 5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字)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2024 年第二 (略) 状态核验服务项
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2024 年第二 (略) 状态核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ZB-202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
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
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杭州信 (略)
(2)综合报价:12,* 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 个月。
(5)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
会成员 7 名。本项目共 5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杭
州信 (略) 综合排名第一。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林王怡,不涉
及证书。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 (略)
(2)综合报价:16,* 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 个月。
(5)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
会成员 7 名。本项目共 5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
京 (略) 综合排名第二。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张建宏,不涉
及证书。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能力条件。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上海 (略)
(2)综合报价:20,* 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 个月。
(5)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
会成员 7 名。本项目共 5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上
海 (略) 综合排名第三。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王超,不涉及
证书。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能力条件。
4. 第四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 (略) (略)
(2)综合报价:28,* 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 个月。
(5)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
会成员 7 名。本项目共 5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
(略) (略) 综合排名第四。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叶艳斌,不涉
及证书。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略) 因不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数据合法性
要求被否决。
公示期: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共 3 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
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
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
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
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
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
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
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
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
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章婷,*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凤平,02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 年 8 月 5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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