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劳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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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劳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单位
1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及餐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洛阳 (略) (略) 涧西 (略) 中弘中央广场C座713*.00元/年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
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及餐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及餐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中标人服务良好,获得采购人的认可,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劳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SHLY-2024-36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劳务服务项目
:
中标人:洛阳 (略)
中标价格:47.*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HLY-2024-36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劳务服务
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02日
二、成交情况(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谭唯(评委会主任),李会强,王艺霏(采购人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成交人
向本代理机构支付(现金或转账)。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
市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 (略) 洛龙 (略) 369号恒生科技园4号楼13层1302室。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4.33分。
3.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
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
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
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
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
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 (略) 洛 (略) 20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晟合(洛阳) (略)
地址: (略) 洛龙 (略) 369号恒生科技园4号楼13层1303室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379-*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 (略) 洛 (略) 2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晟合(洛阳) (略)
地 址: (略) 洛龙 (略) 369号恒生科技园4号楼13层1303室
联 系 人: 韩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略) 涧西区
1
职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
洛阳九肴餐饮
(略)
(略) 中弘中央广
*.00
元/年
及餐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
场C座713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
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及餐
职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
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
及餐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中标人服
务良好,获得采购人的认可,采购
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一年合同
,最多可续签两次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单位
1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及餐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洛阳 (略) (略) 涧西 (略) 中弘中央广场C座713*.00元/年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
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及餐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及餐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中标人服务良好,获得采购人的认可,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劳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SHLY-2024-36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劳务服务项目
:
中标人:洛阳 (略)
中标价格:47.*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HLY-2024-36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劳务服务
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02日
二、成交情况(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谭唯(评委会主任),李会强,王艺霏(采购人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成交人
向本代理机构支付(现金或转账)。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
市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 (略) 洛龙 (略) 369号恒生科技园4号楼13层1302室。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4.33分。
3.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
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
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
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
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
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 (略) 洛 (略) 20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晟合(洛阳) (略)
地址: (略) 洛龙 (略) 369号恒生科技园4号楼13层1303室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379-*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 (略) 洛 (略) 2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晟合(洛阳) (略)
地 址: (略) 洛龙 (略) 369号恒生科技园4号楼13层1303室
联 系 人: 韩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略) 涧西区
1
职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
洛阳九肴餐饮
(略)
(略) 中弘中央广
*.00
元/年
及餐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
场C座713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
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及餐
职工餐厅提供烹饪、就餐服务
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
及餐厅卫生清洁工作等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中标人服
务良好,获得采购人的认可,采购
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一年合同
,最多可续签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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