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205破17号宏明金属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书面会议表决结果
2024苏0205破17号宏明金属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书面会议表决结果
宏明金属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书面会议)表决结果
(2024)宏明破管字第22号
致各位债权人:
宏明金属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于**日被锡 (略) (以下 (略) )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日通过书面会议(向全体债权人邮寄债权人会议材料和决议表决表)的形式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全体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户,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经过债权人书面回复表决意见,截至**日,管理人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1、《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2、《核查债权的报告》及《债权表》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3、《破产财产状况暨管理方案的报告》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4、《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5、《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6、《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7、《关于破产费用开支情况的报告》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8、《非现场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方式及规则》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由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中《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及《债权表》、《破产财产状况暨管理方案的报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关于破产费用开支情况的报告》、《非现场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方式及规则》等各项决议均顺利通过。
特此通知
宏明金属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宏明金属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书面会议)表决结果
(2024)宏明破管字第22号
致各位债权人:
宏明金属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于**日被锡 (略) (以下 (略) )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日通过书面会议(向全体债权人邮寄债权人会议材料和决议表决表)的形式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全体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户,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经过债权人书面回复表决意见,截至**日,管理人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1、《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2、《核查债权的报告》及《债权表》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3、《破产财产状况暨管理方案的报告》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4、《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5、《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6、《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7、《关于破产费用开支情况的报告》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8、《非现场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方式及规则》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户债权人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2人)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49.87元,占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49.87元)的100%,该决议通过。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由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中《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及《债权表》、《破产财产状况暨管理方案的报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关于破产费用开支情况的报告》、《非现场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方式及规则》等各项决议均顺利通过。
特此通知
宏明金属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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