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镜湖区环卫所纯电动皮卡租赁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2024年镜湖区环卫所纯电动皮卡租赁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GH-WH-2024-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镜湖区环卫所纯电动皮卡租赁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首选成交供应商安徽凯智嘉 (略) 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采购人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芜湖 (略) 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芜湖 (略)
供应商地址: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绿庄厂房13幢
中标金额:*元/年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询价
(二)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镜 (略) 1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汇金广场B座909室
联系方式:王娟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GH-WH-2024-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镜湖区环卫所纯电动皮卡租赁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首选成交供应商安徽凯智嘉 (略) 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采购人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芜湖 (略) 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芜湖 (略)
供应商地址: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绿庄厂房13幢
中标金额:*元/年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询价
(二)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镜 (略) 1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汇金广场B座909室
联系方式:王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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