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校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年中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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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校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年中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委党校 (略) 校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6年)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委党校 (略)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日 11:4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琳、邱琪、方亮
总成交金额 ¥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委党校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曹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一、项目编号:FZZH-*(招标文件编号:FZZH-*)

二、项目名称: (略) 委党校 (略) 校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6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略) 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IFC)43层

中标(成交)金额: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略) 委党校 (略) 校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6年) (略) 重大行为、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应要求列席重大会议等,具体详见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 (略) 重大决策等进行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协助起草、 (略) 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供书面法律意见等,具体详见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 合同签订后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二年。 中选人应向比选人提供履约报告,中选人应无违约违规行为且按时完成相应服务工作量,比选人组织对中选人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等,具体详见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琳、邱琪、方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中选人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含税)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计算,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高于50000元的按50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情况:本项目合同包1共有 10家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共9家,不合格的投标人共1家,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未提供承诺书,资格审查不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本项目合同包1共有 9家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共7家,不合格的投标人共2家,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技术和服务要求中“3.律师事务所及团队成员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略) 京师(福州)律师事务所服务团队中有一成员未提供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明材料且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余下4人不满足“至少有3人具有连续注册执业年限5年(含)以上”,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委党校 (略)      

地址: (略) 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 (略)             

地 址:0591-*            

联系方式: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委党校 (略) 校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6年)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委党校 (略)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日 11:4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琳、邱琪、方亮
总成交金额 ¥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委党校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曹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一、项目编号:FZZH-*(招标文件编号:FZZH-*)

二、项目名称: (略) 委党校 (略) 校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6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略) 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IFC)43层

中标(成交)金额: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略) 委党校 (略) 校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6年) (略) 重大行为、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应要求列席重大会议等,具体详见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 (略) 重大决策等进行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协助起草、 (略) 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供书面法律意见等,具体详见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 合同签订后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二年。 中选人应向比选人提供履约报告,中选人应无违约违规行为且按时完成相应服务工作量,比选人组织对中选人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等,具体详见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琳、邱琪、方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中选人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含税)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计算,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高于50000元的按50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情况:本项目合同包1共有 10家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共9家,不合格的投标人共1家,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未提供承诺书,资格审查不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本项目合同包1共有 9家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共7家,不合格的投标人共2家,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技术和服务要求中“3.律师事务所及团队成员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略) 京师(福州)律师事务所服务团队中有一成员未提供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明材料且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余下4人不满足“至少有3人具有连续注册执业年限5年(含)以上”,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委党校 (略)      

地址: (略) 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 (略)             

地 址:0591-*            

联系方式: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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