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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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

2、项目内容:本 (略) 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 (略) 面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项目预算:*.41元

4、招标单位: (略) 蚌山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蚌 (略) 818号

联系人:林主任 电 话:*

5、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蚌山区燕山乡政府西附楼101号

联系人:曾陈桦 电 话:*

6、公告期限:2024年8月6日至 2024年8月7日(1个工作日)

7、成交人:

名称:安徽 (略)

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美自然厦1001-1002室

成交金额:*.03 元

8、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招标单位地址: (略) 蚌 (略) 818号,采购人联系电话:*。

9、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蚌山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地址: (略) 东海道3858号1#楼6层,联系电话:0552-*。

10、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略) 蚌山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略) 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

采购人:

(略) 蚌山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同级财政部门:

(略) 蚌山区财政局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552-*

上级主管部门:

(略) 蚌山区人民政府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0552-*

信息发布主体:

(略) 蚌山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8-06 15:00

采购结 (略) 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pdf

采购结 (略) 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docx

采购人承诺函.pdf

采购人承诺函.docx

资金证明.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

2、项目内容:本 (略) 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 (略) 面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项目预算:*.41元

4、招标单位: (略) 蚌山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蚌 (略) 818号

联系人:林主任 电 话:*

5、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蚌山区燕山乡政府西附楼101号

联系人:曾陈桦 电 话:*

6、公告期限:2024年8月6日至 2024年8月7日(1个工作日)

7、成交人:

名称:安徽 (略)

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美自然厦1001-1002室

成交金额:*.03 元

8、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招标单位地址: (略) 蚌 (略) 818号,采购人联系电话:*。

9、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蚌山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地址: (略) 东海道3858号1#楼6层,联系电话:0552-*。

10、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略) 蚌山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略) 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

采购人:

(略) 蚌山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同级财政部门:

(略) 蚌山区财政局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552-*

上级主管部门:

(略) 蚌山区人民政府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0552-*

信息发布主体:

(略) 蚌山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8-06 15:00

采购结 (略) 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pdf

采购结 (略) 蚌山区燕山乡铅山村户户通项目.docx

采购人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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