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民便集村文化广场工程结果公告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民便集村文化广场工程结果公告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民便集村文化广场工程
结果公告
(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人民政府委托,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民便集村文化广场工程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民便集村文化广场工程
采购编号:YSZB-*
谈判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
工 期:2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46元
2、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于2024年7月31日在《《河南省电子 (略) 》发布。
3、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24年8月6日
谈判地点: (略) 商丘办事处( (略) 神火大 (略) 交叉口西 (略) 北)。
谈判小组成员:王厚礼、王堂超、任庆松
4、成交结果:
成交人:河南 (略) ;
注册地址: (略) 虞城县刘店乡兴旺大道26号;
成交价:*.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20日历天。
5、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6、中标公告期限: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7、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8、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0-*
地 址:示范区贾寨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屈女士
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经 (略) 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国安大厦A座5层502室
发布人: (略)
2024年8月6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民便集村文化广场工程
结果公告
(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人民政府委托,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民便集村文化广场工程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民便集村文化广场工程
采购编号:YSZB-*
谈判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
工 期:2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46元
2、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于2024年7月31日在《《河南省电子 (略) 》发布。
3、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24年8月6日
谈判地点: (略) 商丘办事处( (略) 神火大 (略) 交叉口西 (略) 北)。
谈判小组成员:王厚礼、王堂超、任庆松
4、成交结果:
成交人:河南 (略) ;
注册地址: (略) 虞城县刘店乡兴旺大道26号;
成交价:*.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20日历天。
5、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6、中标公告期限: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7、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8、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0-*
地 址:示范区贾寨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屈女士
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经 (略) 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国安大厦A座5层502室
发布人: (略)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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