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认定结果的公示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蒲之军等14人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我局保险管理股反映。通讯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08号,电话:0839-*。
附件:蒲之军等14人工伤认定情况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蒲之军等14人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我局保险管理股反映。通讯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08号,电话:0839-*。
附件:蒲之军等14人工伤认定情况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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