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2024年赵家村组路建设及护坡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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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南芬区2024年赵家村组路建设及护坡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略) 南芬区2024年 (略) 建设及护坡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南芬区2024年 (略) 建设及护坡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南芬区2024年 (略) 建设及护坡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南芬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大连中恒信 (略)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 (略) · (略) 南芬区 建设地点 (略) 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赵家村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 (略) 姜钰婷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 *.*元 133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89.94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 (略) (略) (略)
项目负责人 姜钰婷 霍宁 刘超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 辽* 辽* 辽*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133日历天 133日历天 133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评审得分 89.94 83.87 83.74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 (略) (略)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 (略) :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大连中恒信 (略)  签于 2024/08/07 08:54:56
刘威 签于 2024/08/06 19:13:18
中标通知书
(略) 南芬区2024年 (略) 建设及护坡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南芬区2024年 (略) 建设及护坡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南芬区2024年 (略) 建设及护坡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南芬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大连中恒信 (略)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 (略) · (略) 南芬区 建设地点 (略) 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赵家村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 (略) 姜钰婷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 *.*元 133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89.94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 (略) (略) (略)
项目负责人 姜钰婷 霍宁 刘超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 辽* 辽* 辽*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133日历天 133日历天 133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评审得分 89.94 83.87 83.74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 (略) (略)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 (略) :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大连中恒信 (略)  签于 2024/08/07 08:54:56
刘威 签于 2024/08/06 19: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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