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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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2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遐哲(采购人代表)、贾智华、刘星
总成交金额 ¥9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泽浩、安力、张波
项目联系电话 029-*-62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周至县东关正街富民巷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白璐璐 029-*
代理机构名称 龙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泽浩 、安力、张波 029-*-62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磋商文件-最终稿.pdf

一、项目编号:LZBB2024-1038(招标文件编号:LZBB2024-103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周 (略)

供应商地址:周至县中心街金钟环广场

中标(成交)金额:9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周 (略) 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采购人标准及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符合采购人标准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遐哲(采购人代表)、贾智华、刘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以采购预算为基数按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折扣:95%

2.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成交单位为:周 (略) ,评审总得分:243.00,平均分:81.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     

地址: (略) 周至县东关正街富民巷1号        

联系方式:白璐璐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李泽浩 、安力、张波 029-*-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泽浩、安力、张波

电 话:  029-*-6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2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遐哲(采购人代表)、贾智华、刘星
总成交金额 ¥9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泽浩、安力、张波
项目联系电话 029-*-62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周至县东关正街富民巷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白璐璐 029-*
代理机构名称 龙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泽浩 、安力、张波 029-*-62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磋商文件-最终稿.pdf

一、项目编号:LZBB2024-1038(招标文件编号:LZBB2024-103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周 (略)

供应商地址:周至县中心街金钟环广场

中标(成交)金额:9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周 (略) 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采购人标准及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符合采购人标准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遐哲(采购人代表)、贾智华、刘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以采购预算为基数按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折扣:95%

2.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成交单位为:周 (略) ,评审总得分:243.00,平均分:81.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     

地址: (略) 周至县东关正街富民巷1号        

联系方式:白璐璐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李泽浩 、安力、张波 029-*-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泽浩、安力、张波

电 话:  02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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