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办事处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河道长效管护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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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办事处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河道长效管护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CTZB-C2024-0230

二、项目名称: (略) 新北区魏村街道河道长效管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 (略) *03X 春 (略) 长宏公寓1-402 268.56(总分制) *.00元/年;*.00元/3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新北区魏村街道河道长效管护服务

服务范围:本作业服务量清单中的作业服务范围包括标段内的河道水面保洁、河道岸线养护范围的保洁,在上述范围内所有的不合理物体均需及时清除。

服务要求: (略) 新北区魏村街道河道长效管护,河道总数约为17条,河道总长约为72.01km。垃圾清理及中转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垃圾主要为河道漂浮垃圾、岸坡垃圾及零星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浮萍、水草及水葫芦等)。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长效管护作 (略) 、区及街道管护考核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萌、陈荣华、朱叶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100-*元费率0.8%;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圆整(小写:¥*.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新北区魏村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新 (略) 19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城投 (略)

单位地址: (略) 新北区时代商务广场5幢401室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519-*(转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

电话:0519-*(转60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JSZC-*-CTZB-C2024-0230

二、项目名称: (略) 新北区魏村街道河道长效管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 (略) *03X 春 (略) 长宏公寓1-402 268.56(总分制) *.00元/年;*.00元/3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新北区魏村街道河道长效管护服务

服务范围:本作业服务量清单中的作业服务范围包括标段内的河道水面保洁、河道岸线养护范围的保洁,在上述范围内所有的不合理物体均需及时清除。

服务要求: (略) 新北区魏村街道河道长效管护,河道总数约为17条,河道总长约为72.01km。垃圾清理及中转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垃圾主要为河道漂浮垃圾、岸坡垃圾及零星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浮萍、水草及水葫芦等)。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长效管护作 (略) 、区及街道管护考核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萌、陈荣华、朱叶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100-*元费率0.8%;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圆整(小写:¥*.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新北区魏村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新 (略) 19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城投 (略)

单位地址: (略) 新北区时代商务广场5幢401室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519-*(转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

电话:0519-*(转60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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