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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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16:55 信息来源: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C1711

二、项目名称: (略) 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规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心A栋8-9层

成交金额:46.75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6.75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 (略) 辖区城区范围包含城区实体地域范围识别和城区范围判定与划定; (略) 国土 (略) 体检评估包 (略) 战略定位、底线管控、规模结构、空间布局、支撑体系施、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估。

服务要求: 要聚焦年度实施的关键变量和核心任务, (略) 运行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从年度实施计划、规划应对措施、配套政策机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提交全部成果。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闵刘杰(组长)、陈坚、全智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56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南湖路1008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招标 (略)

地 址: (略) 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杰(采购人代表)、任福军、朱俊义(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时19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 16:31
  • 在线审核
    通过
    ** 16:50

171成交结果公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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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16:55 信息来源: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C1711

二、项目名称: (略) 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规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心A栋8-9层

成交金额:46.75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6.75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国土 (略) 体检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 (略) 辖区城区范围包含城区实体地域范围识别和城区范围判定与划定; (略) 国土 (略) 体检评估包 (略) 战略定位、底线管控、规模结构、空间布局、支撑体系施、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估。

服务要求: 要聚焦年度实施的关键变量和核心任务, (略) 运行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从年度实施计划、规划应对措施、配套政策机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提交全部成果。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闵刘杰(组长)、陈坚、全智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56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南湖路1008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招标 (略)

地 址: (略) 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杰(采购人代表)、任福军、朱俊义(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时19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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