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云主机租用、等保整改及功能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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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云主机租用、等保整改及功能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OA云主机租用、等保整改及功能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OA云主机租用、等保整改及功能升级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万零*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OA云主机租用、等保整改及功能升级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 (略) 为基础,在区OA协同办公系统基础上开发业务应用场景,通过持续完善场景功能应用,提升OA统筹办理等综合能力,助力提升单位综合服务能效为总体目标。

服务要求:一是通过界面更新与UI优化,提供更友好的操作体验;二是根据新增业务需求开发定制化功能,确保日常业务高效开展;三是推进业务流程线上化,实现信息的高效存档与快速检索;四是融入智能化工具,如智能校对助手,助力提升办公效率;五是同步开发移动端功能应用,拓宽办公业务覆盖场景,提高政务人员作业便捷性;六是申请云资源扩张,保障数据处理与存储需求,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内容,满足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记、吴远慧、黄玉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56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 (略) 金安 (略) 8号4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金安区行政中心政府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恒生阳光城68栋A座7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二轮报价表

2024年8月7日

附件信息:

OA云主机租用、等保整改及功能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OA云主机租用、等保整改及功能升级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万零*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OA云主机租用、等保整改及功能升级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 (略) 为基础,在区OA协同办公系统基础上开发业务应用场景,通过持续完善场景功能应用,提升OA统筹办理等综合能力,助力提升单位综合服务能效为总体目标。

服务要求:一是通过界面更新与UI优化,提供更友好的操作体验;二是根据新增业务需求开发定制化功能,确保日常业务高效开展;三是推进业务流程线上化,实现信息的高效存档与快速检索;四是融入智能化工具,如智能校对助手,助力提升办公效率;五是同步开发移动端功能应用,拓宽办公业务覆盖场景,提高政务人员作业便捷性;六是申请云资源扩张,保障数据处理与存储需求,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内容,满足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记、吴远慧、黄玉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56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 (略) 金安 (略) 8号4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金安区行政中心政府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恒生阳光城68栋A座7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二轮报价表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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